铁岭市清河高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制度

来源:清河高中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由于我校地理位置特殊,校门处于交通比较繁华的清河区昌盛路。随着社会上市机动车辆的日益增多,涉及中学生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增强我校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学生的生命安全牵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做好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是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将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以开展“交通安全,心系你我”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开展“交通安全,心系你我”主题宣传活动,是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中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一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学校要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交警部门的联系,分工负责,按照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指导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宣传活动。

  我校在教学活动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中,并将这项工作落实到专人负责。在“交通安全宣传月”期间,要进行两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学校要将此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今后每月要进行一次以上交通安全教育,使中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通过学校向中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他们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学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学生带动家长的作用,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家长灌输交通安全知识,督促家长安全出行,从而把交通安全教育推向家庭、延伸到社会,从而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群策群力,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学校要加强和公安交警部门联系与合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把“交通安全,心系你我”主题宣传活动量化、细化,制订交通安全宣传方案。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展出宣传图版、开展征文、绘画、演讲比赛、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参观模拟交通事故现场,上路义务维护交通秩序、校园板报和广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着眼于培养中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提高交通安全自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对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学校要和公安机关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