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四个方面的管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基本保证。
一、教学组织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组、备课组、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条例》,经常对照,做好自查,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
2.各教研组、备课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地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总结。
3.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中六个基本环节
(1)备课: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地写好教案(新教师一定要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包括直观教具、实验或活动器材、电教用具等),不上无准备之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现象。提倡各学科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进教室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公出由教务处安排,因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停课者,提前提出,经教务处批准;确实临时需要调课的,必须向教务处补办手续。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退课现象(包括选修课,辅导课),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各科教师都应该按照教学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己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及时布置二次达标性作业,确保落实“段段清”教学要求,杜绝只有布置、不作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
(4)预习和复习:教师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认真布置好学生每天的预复习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具体指导,并且落实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各学科教师布置学生利用网络收集学习资料、拓展学习内容作为预习和复习的要求。
(5)辅导:教师应重视课外辅导,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6)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导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打印、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工作。限时做好测试质量报告、测试质量分析、及补救办法。
4.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备课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
(2)公开课:根据各备课组、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评优课等。
(3)课件:每位任课老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青年教师必须学习多媒体课件制作,并积极参加学校或市区的多媒体课件评比。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专题总结,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公布。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阶段考查工作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来试卷、不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出卷;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考试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务部门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修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7.对准时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8.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包括学校接受的其他监考任务),发生监考教师不能准时领取试卷进入试场,或擅自离开试场放任考生,或在试场内吸烟、看小说、看报等,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9、对遵守作息制度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学校的情况,查实后批评教育,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