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及价格,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最大收益,,特制定我校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一、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再请示清河区教育局,经清河区教育局同意后,再实施招投标,招投标结果要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公示通过后才能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
二、工程合同签订后,我校需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安装流程并留存影像资料。
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采购后,由供货方提出验收申请,我校邀请教育局、财政局共同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四、验收合格后,施工方需向我校提交采购清单,由我校送至教育局基建办,教育局签字盖章后由基建办送至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决算。我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供货方资质复印件盖红章;4、供货清单。
五、我校、教育局协助财政局完成供货情况认定,最后造价以财政局出具的造价审查决定为准。根据最后审查决定金额由供货方向我校提供发票,公开招标的项目发票送至财政局采购办,我校留存复印件,自主招标的项目发票我校留存。我校将基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纳入财务账。
六、工程全部竣工后,我校将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具体内容如下:
1、该会议记录;2、招投标材料;3、工程合同;4、供货清单;5、造价审查决定书;6、前后对比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