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最大收益,根据《清河区教育局基建维修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我校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
一、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再请示清河区教育局,经清河区教育局同意后,再实施招投标,招投标结果要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公示通过后才能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二、工程合同签订后,我校需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施工流程并留存影像资料,直至工程竣工。
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程后,由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建设方邀请教育局、财政局共同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需向建设方提交工程决算材料,由我校送至教育局基建办,教育局签字盖章后由基建办送至区财政局,由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工程决算。我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施工方资质复印件盖红章;4、施工图纸;5、工程竣工报告;6、工程工作量签证单;7、工程决算书;8、工程监理合同。
五、我校、教育局协助财政局完成对施工工作量的认定,最后工程造价以财政局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查决定为准。根据最后审查决定金额由施工方向我校提供发票,公开招标的项目发票送至财政局采购办,我校留存复印件,自主招标的项目发票建设方留存。我校将基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纳入财务账。
六、工程全部竣工后,我校将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具体内容如下:
1、该工程建设的党组会议记录;2、招投标材料;3、工程合同;4、工程监理合同;5、工程造价审查决定书;6、施工前后对比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