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现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均属考核对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导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客观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力求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具有可操作性。

  三、考核内容

  1、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采取量化赋分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教师的师德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绩等。

  2、校级领导按《学校管理工作条例》考察是否有大局观念、分工负责、独当一面以及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情况等;中层领导工作重点考核业务素质水平,能否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不推诿、不拖拉;注重调查研究,正确反馈教师群体状态,协调好教师之间、领导之间的关系。

  3、中层领导根据本人承担其它校务分工、管理工作履职情况综合评定(参照一线教师标准);校级领导考核以全校教师前2/3平均分的50%+分管工作在精细化管理检查中得分率的40%+全校教师评价的10%计算考核得分;校长接受教育局考核评定。

  4、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占考核人数的15%,年度考核奖金按考核结果发放。

  (一)师德表现(20分)

  查师德情况: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等方面。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铁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清河区教师公约》、《清河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十不准》要求,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关心学生,为人师表,无“三乱”行为,得满分。出现下列情况要减分(减分上不封顶):

  1、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票或从事有偿社会兼职工作,查到一次扣3分。

  2、拒不接受临时任务,一次扣5分,虽接受但不能认真去完成一次扣3分。

  3、语言粗俗,穿背心,短裤,拖鞋,超短裙上班上课者,发现一次扣(具体要求以教育局下发教师着装规定为准)3分。

  4、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上课,一次扣5分。

  5、积极响应号召,积极参加教育局等部门组织的扶贫助学、义务献血等活动,态度不好或拒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6、在教学时间内,未经校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准带学生出校园。发现一次扣5分。

  7、杜绝教学中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不讽刺挖苦学生;教学中,不准把学生驱逐出教室,发现一次扣5分,并由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8、在同事间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破坏和谐校园氛围;不按规定程序表达个人诉求,无理取闹,不尊重人格、实施人身攻击;散布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有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消极落后言论,背后诋毁教育整体或学校形象的一次扣5分。给学校工作、集体形象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9、教师有“三乱”行为,违反师德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理的;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发生,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业务工作(60分)

  严格执行《清河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试行)》(铁清教发〔2008〕4号),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进行课后辅导。

  1、活动设计(3分)

  (1)、按规定时间上交活动设计,板面设计合理、美观,格式符合《清河区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活动设计标准》。不能按时完成活动设计扣1分;格式不符合《标准》的最多扣0.5分并重新修改。

  (2)、活动设计要体现出《纲要》的要求,项目齐全;目标准确,符合不同学年段学生特点;内容详略得当,注重多媒体的应用、注重多学科的整合。项目不全的扣0.5分;不同年级活动目标雷同的扣1分;在活动设计中要有相关安全教育环节,无相关内容安排0.5分;其它酌情扣0.1——0.3分。

  2、活动实施(8分)

  按学校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学常规》认真组织上课。教师要仪表端庄、衣着得体,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一切事情;教学流程规范,体现综合实践课的特点。

  (1)、课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将活动课所需多媒体课件、耗材、工具、各种评价记录等准备好并对整个活动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因准备不充分而影响上课的一次扣1分。

  (2)、上课铃响后及时到楼前按顺序将学生带入活动室,杜绝出现拥挤现象发生,要求学生靠右侧上、下楼梯。不按要求接待学生一次扣1分。

  (3)、学生进入教室后按要求组织教学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的一次扣2分。若出现教学安全事故扣7分。

  (4)、板书工整、重点突出,合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无板书一次扣2分,没有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扣1分。

  (5)、活动课期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活动室。教师因事需要离开活动室时,必须与学校带队教师做好交接。检查时若发现活动室内没有教师的一次扣3分。

  (6)、学生在活动期间若有去厕所的必须经教师同意后方可且每次去厕所的学生不能超过2人。

  (7)、下课后按要求将学生带出教学楼,不按要求送学生离开教学楼的一次扣1分。

  注:8-负分÷学期课节数=此项得分。

  3、业务学习(5分)

  (1)、按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不做与学习无关事宜,手机要开成震动模式。中途离场或手机连续响铃扣0.5分。无故没参加业务学习的一次扣1分。

  (2)、参加业务学习时态度要端正,认真做好笔记,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习笔记,学习笔记记录的项目要全,字迹要工整,学习内容要详尽。每缺少一次笔记扣1分。项目不全的适当扣0.1——0.5分。

  (3)、业务考核(3分)。为使业务学习真正发挥作用、提升全体教师的业务素质,每学期学校将不定期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考核活动(如:听评课、开放日、科技展、临时性活动等)。考核得分按3%折算后计入。

  4、教科研活动(3分)

  (1)、教研活动(1分)。按规定时间,参加教研活动,写好发言提纲,互动研讨时要提出自己对所探讨问题的看法并作好记录。不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0.5分,不能按要求完成教研活动的扣1分,教研记录不全的一次扣0.5分。

  (2)、科研活动(2分)。所有的教师均应积极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对学校安排的科研项目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者此项不得分;每位教师每学年应有自己的科研项目:有计划、方案、科研实录、结题报告。对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5、政治学习(2分)

  (1)、按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

  (2)、参加业务学习态度要端正,认真做好笔记,每缺少一次笔记扣1分。

  (3)、业务学习期间不得中途离开,不做与学习无关事宜,手机要开成震动模式。中途离场或手机铃响一次扣1分。

  (4)、按时上交学习笔记,学习笔记记录的项目要全,字迹要工整,学习内容要详尽,否则一次扣2分。

  6、教学效果(10分)

  (1)、公开课(7分)

  每学期各指导教师自定一节活动课为校公开课,由校委会成员听、评课。学期末将评课得分按7%计入教学效果考核中(辅助教师的考核分与主教教师得分相同),不参加校公开课活动则此项不得分。

  (2)、竞赛活动(3分)

  各指导教师应具备组织开展本活动项目竞赛的能力及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的能力,对不能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开展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的扣3分(学期内学校没安排比赛项目的指导教师此项视为满分)。

  7、工作量(10分)

  学年初学校预设活动项目的120%由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自主选项,若出现多人共选同一项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个人申报并接受学校调配的此项为满分;无故或理由不充分的不接受学校调配方案并对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此项扣5分。

  预设活动项目主讲教师确定后方可进行辅助教师的选择。

  辅助教师应承担除主讲以外的组织教学、接送学生、卫生、活动记录填写等其它教育教学辅助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无法完成辅助教学工作但必须随堂上课,则工作量按7分考核。

  8、卫生工作(7分)

  专用教室要每天进行清扫,每日下午下班前检查。教具、扫除工具要摆放整齐,教室内的桌椅,窗台、地面、暖气片、门把手、门玻璃等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扫(包括各教师所分担的教室),随时检查,发现有不干净的死角一次扣1分。

  9、上报材料(5分)

  (1)、按时上交各种材料(包括计划、总结、学习笔记、教学反思、思想汇报、宣教信息及其它临时要求上交的材料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的一次扣0.5分,宣教信息缺一篇扣1分。

  (2)、上交的材料要符合要求,格式、字号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0.2分。

  (3)、材料内容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不得在网上全部下载,也不能全部照抄他人。材料内容不能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一次扣0.2分。

  (4)、宣教、党建信息区级发表每篇加0.2分,市级以上发表每篇加0.5分,学期加分上限1分。

  10、继续教育(1分)

  (1)、按时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种继续教育培训。

  (2)、外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按要求到场,中途不得溜号,做好笔记。若学校接到上级通知没有认真参加培训者一次扣0.5分,并按考勤处理。

  (3)、按要求准时上交继续教育各种相关材料,不能按时上交材料者一次扣0.2分。

  11、学生活动评价(2分)

  活动课结束前,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生评价手册,项目要填全,填写结束后注意保管,缺少一次扣0.25分。

  活动课结束前,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本次活动中的综合表现评选出本次活动的实践小能手并做好记录。没按要求评选的检查时一次扣0.5分。

  12、活动课记录(2分)

  每次活动课都要按要求做好活动记录、课后反思。记录项目要全,字迹工整,内容详实。每缺少一项扣0.1分,缺少课后反思的扣0.5分。

  13、党员量化考核(2分)

  党员教师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党日主题活动,认真参与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接受绩效与党员量化管理双重考核。所有教师学习强国日平均分不得低于30分,不达标扣2分。党员量化考核管理得分按2%计入绩效考核,普通教师参考师德表现、政治学习、强国学习赋分。

  学习、会议以签到为准,公出除外,以上项目扣分上不封顶。

  (三)出勤(15分)

  教师上、下班要按时签到;工作时间内外出校门必须登记(设临时外出记录);按时上、下课,按时辅导,随铃声进入教室,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相关负责领导根据当天检查上课、出勤情况做好记录。考勤在学期考核中共占15分,出全勤者得满分,否则按以下规定扣分。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脱岗一次扣15分。

  3、旷职一次扣30分。

  4、未签到一次扣1分。

  5、工间假

  按教育局通知精神执行:每月2 次,每次不超1.5小时且不得占用上、下班时段,工间假离校、返校时要实时签到,保证每天有四次签到记录。月工间假累计超时、超次每次扣1分。

  6、事假

  教职工有事,需预先向校长请假,事假每天扣5分。会议、监考、评卷请假,加倍记假扣分(特殊情况除外)。教职工出差不按规定返校,按旷职对待。

  7、病假

  (1)一般性疾病请假均按事假考核。

  (2)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向学校或教育局请假,请假时需出区医院住院证明或区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证明(诊断书、病历等),病假在一月之内由学校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

  上述请假人员均参照事假标准逐情扣除考勤分。

  (3)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不扣分。

  (4)女教职工在法定年龄怀孕期保胎请假者,不扣分。

  (5)在病假期间,从事营业性活动者一经发现,扣全部考勤分。

  (6)教职工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单位的其他生活福利待遇。

  8、婚假。

  法定年龄结婚,婚假三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为十五天。超出规定时间计事假。假期举行婚礼假不顺延。

  9、产假。

  (1)、女教职工在规定生育年龄(持准生证)生育者,产假为90天,晚育的(24周岁以上的)再增加30天;难产、双胞胎按上述规定再增加14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上述规定再增加一个月。产假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对待。产假在假期的不计算时间,开学后可顺延;二胎产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2)、实行各种节育手术的假期(但必须持区级以上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

  a.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两天,重体力劳动者,一周内不分配承担重体力劳动。

  b.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一天。

  c.输精管、输卵管结扎休息七天。

  d.人工流产给十五天产假,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增加产假一天,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增加产假十五天。

  e.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规定再增加十四天。施行节育手术的假期超出规定时间计事假。

  10、特假。

  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配偶、亲兄弟姐妹婚丧假、高考、送新生入学不扣分。

  11、关于教职工参加会议和大型集体活动的规定。

  (1)、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课处理。

  (2)、开会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吸烟。

  (3)、大型集体活动(包括上级行政、业务及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等),必须视为工作日按时参加,否则记迟到、早退、旷工。

  12、参加各种不脱产的成人进修、报名、考试、面授、培训均按上班对待,参加脱产进修,生活和学习费用自理。

  13、其它:

  (1)、本考核结果以15%分数(15分)计入教师绩效考核之中,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出勤考核评定。

  (2)、每学期满勤(包括工间假),学期考核加1分。

  (3)、学年度1-2月考勤计入学年度下学期;7-8月考勤计入学年度上学期;假期值班、值宿、外出会议、学习均按本方案要求考核。

  (4)、考核结果每月公示,学期累计,学年总评。

  (5)、考核满分为100分,按照15%得分计入年度绩效考核总分。

  (6)、扣分上不封顶,学期出现负分顺延至下学期。

  本方案如与区绩效考核、考勤规定冲突以区考核方案为准

  (四)安全工作(5分)

  1、按要求签订责任状,履行安全职责1分,不签不得分。

  2、设备安全检查、使用、维修记录。

  每次活动前、活动中与活动后认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查各种隐患,并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记录不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每缺或填错一项扣0.1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0.2分。

  3、教学设备使用安全

  (1)、教师在使用教学设备前,必须掌握设备工作原理,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2)定期对教学设备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有关人员。不能影响正常教学。

  (3)教学设备使用完毕,整理好,关闭电源(用电的),放归原处。

  以上要求学校在巡查时发现没有按要求做的一处扣0.2分。

  4、教学活动安排

  (1)、按规定及时接、送学生,没有接、送学生的一次扣0.1分。

  (2)、上课前,详细向学生说明安全路线。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2分。

  (3)、上课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学用具设备使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没有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一次扣0.2分。

  (4)、在教学过程中看,时刻注意学生动向,有外出的,必须向来校上课的学校的带队领导告知,允许后,方可放行。有去卫生间的,每次不能超过两人,限时5分钟,若超时,马上派人去找。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2分。

  (5)、不允许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不按要求的,一次扣1分,若家长上访,给学校正常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责任安全事件,安全考核分为0分。

  5、日常安全

  (1)、活动室门窗灯等,上完课后,离开活动室时及时关闭、锁好。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1分。

  (2)、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电脑、用电器,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总开关,关上门。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2分。

  (3)、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2分。

  (4)、做好值日工作,不许迟到、漏岗,认真巡视,填好校务日记,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5分。

  6、用电安全

  (1)、不允许私自用电暖气、电暖风等取暖设备,发现一次扣1分。

  (2)、不允许在校给电动车等车辆充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工友负有监管责任,违反要求的教师,当年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对提供电源、场地的教师等同处理。

  (3)不允许在办公室活动室私自乱接电线。发现一次扣0.5分,若造成重大事故的当年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追责。

  7、消防安全

  (1)、要配合学校做好疏散演练,遇到火灾等灾害时能迅速带领学生撤离到指定安全地点。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5分。

  (2)、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设备。不按要求的,一次扣0.5分。

  以上扣分上不封顶。

  (五)加分

  加分标准

级别

国家

分值

5

4

3

2

1

  1、各级综合类先进要附证书或原始材料,先进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同类别不重复加分,不同类别可累积加分。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授予的单项奖降一档后,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依次递减0.5分加分,(以下同)。

  2、担任各级教科研机构或组织的相应职务由教师学校确认。

  3、各类教学骨干(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均取最高分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各级名师按上述同级别增1分计分。各级骨干教师按上述同级别降1分加分。各级骨干教师在当年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支教讲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等任务,能掌握现代教育技能,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自觉承担培养区、校级骨干教师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年有计划地指导帮助拉手教师进一步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科研水平,使其尽快成为教育教学优秀骨干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如不能履行职责,该项不加分。

  4、示范课(观摩课、优秀课、微课、基本功比赛、主题班团队会)同课题不能累计加分,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以上奖项均取最高分一项加分。骨干教师给全区及以上教师开设专场讲座参照同级别的示范课加分。非逐级推荐评选的优秀课(学科课题实验优秀课评选、课题实验优秀课评选等)在相对等级赋分上减1分。

  5、辅导学生或团体参加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给主要指导教师和教练员加分;辅导学生参赛获奖,不累计计分;未注明等级的按二等奖计分。以上奖项均以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文件或证书为准。

  6、教科研课题个人获奖按级别加分;教科研优秀成果按课题获奖等级再加1分;集体获奖,课题主要负责人和执笔人按级别加分,参加省市教科研课题研究的实验教师加1分。

  7、高效课堂达标课、多媒体课件制作、学科教案评比、说课评比等,按级别加分。

  8、专著、论文要求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刊物、论文原件和通过网站数据库检索到的查询页。

  9、非学校组织或不经学校审核推荐参与报送的征文、课题、微课、活动、先进以及其它奖项;非教育行政、教育业务部门组织,非教育刊物发表或与本职岗位、专业教育教学无关的专著、课题、论文以及其它奖项,一律不予加分。

  10、承担其它校务工作

  (1)除本岗位职责以外承担其它校务工作的,经班子会研究决定,按实际承担校务工作量加分:

  现金(工资审批、发放,税费缴纳,资金结算)5分;

  信息员(协助党建)2分;

  档案员(档案归档、学校会议记录)1分;

  图书管理员(报刊收发管理)1分;

  教研组长(所在办公室管理,上传下达,活动组织等)1分;党建云平台(党建材料上传)1分。

  (2)校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先进加分以学年为单位计入个人总分;单项奖励及校内考核按对应学期加分;学校推荐或上级业务、行政部门指派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未获得活动奖励,按国家2分、省分1分、市0.5分、区0.25加分;学年满勤(无公间假、病事假)加1分;临时承担本岗以外工作、法定假加班(不含本职工作及承担校务分工)等,学年累计时长,最高上限加1分。学年加分总计不得超过20分。

  (六)负分

  1、教学设备 违反学校《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按其制度规定考核扣分直至追究其它责任。

  四、考核程序

  1、由教师个人作出总结并填写《工作人员考核表》;

  2、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3、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教师,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4、学校考核小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不能连续)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

  教师如对考核结果有疑义,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3日内向本人提交复核意见。若不接受复核意见,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

  5、迎接教育局、人事局秋季开学初对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的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清河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核表》、《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情况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手册》等。

  五、否决项目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1、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发生,受到司法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

  2、违反师德有关规定,有“三乱”行为发生并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财物损失及社会影响的;

  4、非组织安排、无重大疾病(以市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为准)不上班、不正常上班或不坐班的。

  六、结果应用

  (一)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先选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2、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则予以低聘或解聘。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全校教师要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作到人人知晓,严格执行。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的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校考核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严守纪律,秉公办事。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办事,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挟私报复,违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校长是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及时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教师要正确对待并支持学校领导的工作,对不合理的问题可逐级反映,但不得无理取闹、威胁报复,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学校要健全教师考核档案,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核表存入教师个人考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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