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学前学籍系统管理规范了幼儿园的档案管理,能够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为了保障学前幼儿成长管理,特制定本学前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要求
1、幼儿个人资料:学籍登记要求学生个人资料必须属实、真实可信。
2、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家长出具幼儿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监护人证件等身份信息。
3、医学证明:幼儿园应当要求家长提交幼儿医学证明,便于幼儿出现应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二、退学管理
学生家长需提出退学籍的申请,如升入小学、转园等,学校经过认定后在1-2个工作日可进行退出本园学籍。
附: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逐步完善和调整,不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