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实验中学听课制度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听课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好方法,也是领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和指导的有效途径。

  一、听课量

  查教师听课记录。无故不交笔记得0分,按规定每学期完成听课不少于30节并有评课记录,不扣分,每缺1节减0.5分,无评课记录减0.3分(减分上不封顶)。学期按签到听满10节校内公开课,年度考核另加0.5分,不够十节按比例加分。

  二、听课方式

  公开教研课和随堂听课,参加课题教师定期听研究课。根据听课者的出发点和讲课者的对象不同选择不同听课方式。如:①查备课,再听课;②先打招呼,再听课;③推门听课;④重点反复式;⑤指定内容式;⑥个人备课调讲式;⑦集体备课试讲式;⑧横向比较式;⑨分层指导式。

  三、需要参加听课人员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任课教师上公开课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必须参加。

  (二)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校本、信息等学科任课教师上公开课全校同科教师必须参加。需要参加听课的教师需要自行串课,无故不参加听课一次扣0.5分。

  (三)如果通知是课题汇报课,此课题老师要参加听课。

  (四)其他教师自愿参加公开课听课。

  四、听课要求

  (一)遵守时间。参加听课老师要在上课前按时到学校报告厅或者其他指定地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离开,否则不计听课。

  (二)遵守纪律。保持肃静,不进行与听课无关的事情(如批作业、写教案等)。

  (三)同备课组的听课老师要写40字以上的评语,由备课组长收齐。

  (四)随堂听课

  要参加随堂听课的教师提前填写听课申请单,交至教科研处,临时变动的提前通知教科研处。学校将按申报情况组织检查,申报却无故未听,一次扣0.2分,随堂听课的教师要坚持始终。学校任何一位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他教师进班听课。

  (五)听课具体要求

  听课前要做一定的准备工作。听课前应该事先了解一下谁讲课,讲什么课,什么内容。同时自己设想一下,假如自己讲这节课,应该怎样处理教材,以便听课时有个对比。

  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用新课程理念观察教者的教学过程,记下授课教师每个教学环节的内容和方法,写下自己的主观感受和评析,如课堂教学的优缺点、教学建议等。课后应主动反馈给授课人。

  听课后要思考和整理。听课的教师要善于进行比较和研究,准确地评价各种教学方法的长处和短处,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取他人有益的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授课教师要主动征求听课人意见,并结合课的具体情况交流研讨。帮助自己总结经验,不断升华,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考评

  听课是教师年度和职称晋升的考核项目。学校教务处、科研处通过查课、检查《听课笔记》等方式,统计教师听课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教师量化考核相应项目,作为学校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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