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来源:清河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一、学生休学申请

  1.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4.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

  5.办理路径

  现场办: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楼政教处

  6.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7.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72140699咨询投诉。

  二、学生复学申请

  1.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2.办理路径

  现场办: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楼政教处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72140699咨询投诉。

  三、学生转学申请

  1.需提供要件

  (1)区域内转学

  ①由家长持转出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的《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转入学校审核盖章;

  ②家长持转入学校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的《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审核、盖章;

  ③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和相关材料在电子学籍系统中上传,转出学校及区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完成转学流程。

  ④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带原学校留存的个人学籍档案材料报到入学。

  (2)跨省、市、区(县)转入就学

  取消纸质转出学校和转出主管教育局签字盖章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①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②家长持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盖章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审核、盖章;

  ③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盖章后,由转入学校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等材料在电子学籍系统中上传,转出学校及转出、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分别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完成转学手续,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带原学校留存的个人学籍档案材料报到入学。

  ④为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监护困难儿童的合法权益,凡事实上在清河区内居住的,由监护人提供《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由委托监护人提供委托监护证明、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委托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和委托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3)跨省、市、区(县)转出就学

  取消纸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签字、盖章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①家长向转出学校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向家长提供《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并协助家长准确填好表中的各项信息,同时学籍管理员将转出的学生做好登记,留存材料;

  ②待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将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3.2  办理路径

  现场办: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楼政教处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72140699咨询投诉。

  四、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1.如更改姓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材料,更改其他信息,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证明材料即可。

  2.办理路径

  现场办: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楼政教处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24—72140699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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