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清河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一、财务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2、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4、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8、财务室应与有关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1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12、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13、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室保管1年,1年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2、派人到外地采购教学设备、仪器、学生用书,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室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3、预借差旅费,财务室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预算出所需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校长审签后借支。

  4、对己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校长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6、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三、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人、验收入、经办人签字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4、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

  四、财务报销制度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名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可使用财务室印发的自制单据,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签字后,再由会计签字,财务室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举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校务办验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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