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杨木林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一、学校应会同镇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与校车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二、校车车主必须手续齐全,有驾驶证、营运证,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三、接送学生期间,车主在规定停靠时间内,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对乘车学生关心爱护。
四、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负责学生的安全,特别是雨雪天、雾天要倍加小心。若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车主负责。
五、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