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清河区聂家满族乡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聂家满族乡卫生院
住院须知的事务、注意事项、规章制度
温馨提示:
尊敬的患者(家属),您好:
感谢您选择来院就医,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为保障您在住院期间的安全,请您理解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和指导,如实告知患者的既往病史,尤其是精神疾病史、传染病史、老年痴呆史、高血压史、糖尿病史、自杀史、药物过敏史以及目前正在使用的药物等,与医护人员正确配合以便您的疾病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和护理。
二、住院期间未经批准请勿私自外出或外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向医生请假,医生根据您的病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外出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自动离院者,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须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特别是危险物品严禁人病房、钱财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为保证您的安全,请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使用外购药品,确需外请、外购,需与主管医师沟通,获得准许方可。
五、请保持病房清洁、安静,垃圾放入垃圾桶内,不准往窗外乱扔纸屑垃圾及乱泼脏水等,不能往窗外晾晒衣物。
六、不准进入治疗室等工作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资料。切勿擅自调节病房内仪器设备及医疗用品,静脉输液时不得自行调节滴速,如有异常请及与护理人员联系。
七、要爱护公共财物及一切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晚10:00除危重病人房间外,一律熄灯,以保证病人充分休息。禁止将病房用物移除病房、随意搬动或供他人使用,丢失、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八、为保证安全,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在病房内做饭、烧水等;禁止在病房内大声喧哗、吵闹,干扰病人休息。夜晚请使用照明灯。
九、病房、走廊地面潮湿或有水迹时,要注意防滑,防止跌倒:住院患者下床行走时要有家人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