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制定医院院感管理制度。
2、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院感染管理制度,不断的提高对医院院感的认识,有效地预防与控制医院院感的发生,杜绝医院院感染暴发事件流行。
3、各科室(部门)应认真执地《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的各项管理措施,按要求进行监测,资料保存完整。
4、医务人员在进行诊断、治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隔离技术,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简化和变更操作程序。
5、医院对各科室(部门)院感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面评估,进行奖惩。
6、对违反医院院感管理制度(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严肃处理,情节恶劣并构成犯罪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