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住院病案复印
住院病案在患者出院10个工作日后可以申请复印(手术病人及特殊患者,因病理回报时间较晚,可酌情延长申请)。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⑤公安、司法、纪检的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ⅰ.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ⅱ.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ⅲ.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的部门一致)。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病案管理科(西侧厢楼二楼)。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现场复印:当天办理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