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处理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调委联系电话:024-74833399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龙腾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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