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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调委联系电话:024-74833399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龙腾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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