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文件

  铁清医发(2021)8

  铁岭市清河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成立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长、药械科主任、总务科主任、信息科主任、财务科长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医院采购部门主要有:药械科、总务科、信息科。

  1、药械科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的计划采购及供货商资质材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2)、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2、总务科职责

  (1)、负责非医用耗材的计划采购,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及耗材。(2)、负责医院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等服务设备的计划、采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

  3、信息科职责

  信息科主要负责电子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日常维护、数据备份、清查盘点及办理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负责全院所有网络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三、采购计划申报、审批流程

  1、常用药品、医用耗材及非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编制及审批流程各科室每月二十五日根据物资类别编制下月的需求计划,分别报送药械科和总务科(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需求报总务科、药品及医用耗材类需求报药械科),药械科、总务科进行汇总,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全院药品、医用耗材、非医用耗材月采购计划一式两份,于每月三十日前报分管院长审批,分管院长报院长审批后,将其中一份报送财务科,另一份交给药械科、总务科组织采购。植入性耗材(如骨科用钢板),由使用科室在使用前3天填写《植入材料采购申请表》,报送药械科,药械科通过上述审批流程后方可进行采购。

  2、医用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即固定资产,专用设备1500元及以上,其他设备价值1000元及以上)的采购计划编制及审批流程。

  (1)、每年年末,科室根据下年度采购计划,按照设备归口采购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分别报送药械科、总务科、信息科,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同时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药械科、总务科、信息科对各科室的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据此编制下一年度全院的《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然后报送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上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论证确定,最后形成正式的下一年度采购计划表,该采购表经分管院长签字、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财务科归档保存,同时按轻重缓急分批组织采购。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方可采购。

  (2)、急用计划外新增设备的采购,需科主任填制《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购置固定资产预算表》、《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报送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定期汇总后,报分管院长,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论证确定,列入当年采购计划,其余程序同(1)。需要考察设备者由采购领导小组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采购部门备案。

  四、采购方法

  1、药品、医用耗材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辽宁省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的指导性文件,招标采购,由药械科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总务科组织实施。

  3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归口部门组织实施。

  4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归口部门组织实施,由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5、单台成交价超过30万元(30)或批量超过总价30万元的<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设备采购,须经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安排招标采购。

  6、单台成交价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须经国家认可的国家招标中心招标采购。

  五、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共同负责验收。

  2、经常性使用医用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采购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一次性卫生材料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特殊性耗材如检验耗材、植入性耗材由库房管理员、采购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3、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品采购负责人、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4、仪器设备由药械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5、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六、采购支出的报销

  1、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验收人签字,报分管院长签字,财务科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

  2、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3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结算,还应向财务科提交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七、采购监督

  医院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2021714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20217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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