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住院病案复印

  住院病案在患者出院10个工作日后可以申请复印(手术病人及特殊患者,因病理回报时间较晚,可酌情延长申请)。

  需提供要件(资料来源:办件人)

  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⑤公安、司法、纪检的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ⅰ.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ⅱ.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ⅲ.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的部门一致)。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病案管理科(西侧厢楼二楼)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现场复印:当天办理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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