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信息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公布)

  铁岭市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8年)

  大力发展牛羊鹿产业是我市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新的增长点,是推进畜牧业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畜牧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增长的主打产业制定本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市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牛羊鹿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以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和西丰县4个秸秆养畜示范县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保障要素供给,强化科技支撑,转变增长方式,努力实现草食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

  二、主要目标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构建牛羊鹿产业体系为目标,全力打造牛羊鹿全产业链。到2028年,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110万头,肉牛年出栏量达到50万头;肉羊饲养量达到95万只,肉羊年出栏量达到45万只;梅花鹿饲养量达到10万只。做大做强屠宰及精深加工业,规模以上牛羊鹿肉食加工企业力争达到25家;加快构建冷链物流营销体系,努力使铁岭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肉食品供应基地,重点培育产值分别超100亿元的肉牛和梅花鹿全产业链条。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明晰产业发展定位。依据我市畜牧产业优势和地域特色,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在稳定猪、禽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牛羊鹿等草食型家畜,把秸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走“节粮型”畜牧业发展之路。铁岭县以先进(铁岭)养殖有限公司为龙头,重点发展肉牛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打造肉牛生产加工基地;开原市重点发展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打造肉牛、肉羊生产加工基地;昌图县以牧仙牛业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重点发展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打造肉牛、肉羊生产加工基地;西丰县以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重点打造肉牛养殖和屠宰加工基地,依托中国梅花鹿(西丰)现代农业产业园和辽宁鹿源参茸饮片有限公司,打造梅花鹿规模养殖和屠宰加工基地;其他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发展草食畜牧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均含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列出]

  (二)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积极引进适合本地发展的优良品种,扩大优质良种群体规模。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淘汰性能退化产能,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引领带动作用,通过“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大户+农户”等合作模式,与农户签订育肥购销合同,形成担保贷款、托养分红、订单生产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进一步带动农户增加基础母畜存栏量,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产业布局规划,每个重点县(市)区要培育一批基础母畜养殖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养殖示范村试点建设,因村施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村推进养殖工作经验,逐步形成多户带一村,一村带多村,多村集聚连片的发展格局。到2028年,全市能繁母牛存栏量稳定在35万头以上;能繁母羊存栏量稳定在25万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加快推进规模化生产。坚持政府扶持、多元投入,以创建产业示范区为重点,加快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小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围绕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深入开展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中小养殖场(户)向标准化、规模化转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到2028年,力争全市牛、羊、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分别发展到400个、150个和150个。肉牛规模化养殖率达到51%,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肉羊规模化养殖率达到50%,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

  (四)构建现代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明确各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等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完善涵盖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疫情预警预报、疫情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疫病综合防治的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引种、养殖、交易、流通、加工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提高防范疫病风险能力,保障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与服务力度,提高企业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加强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建设,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夯实动物防疫工作基础。到2028年,实现全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提升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强肉牛、肉羊屠宰管理,根据养殖情况合理设定牛、羊屠宰场数量及规模;支持昌图县辽育白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做大做强牛羊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升牛、羊肉屠宰加工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鹿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梅花鹿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鼓励现有加工头部企业扩大产能规模,充分发挥铁岭农发集团的功能和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产业龙头企业。鼓励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组建一批行业发展联盟。采取内培外引、政策扶持等措施,支持牛羊鹿加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积蓄产业转型升级动能。瞄准高端市场需求,开发熟食制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中高档、高附加值产品,推动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延伸,增强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到2028年,全市力争实现肉牛产业链产值100亿元以上,肉羊产业链产值10亿元以上,年销售、加工鹿茸及其产品1500吨,产值实现100亿元。规模以上牛羊鹿肉食加工企业力争达到25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构建现代市场流通体系。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藏加工设施,引导企业建立冷链物流网络,完善冷链配送;加强与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餐饮连锁对接,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运活畜”向“运肉”转变;发展连锁、直销、专柜等实体经营模式,促进线下销售;鼓励经营主体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建立特色畜产品网店,大力发展网上营销;倡导健康消费,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加强项目招商。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包装储备一批重大加工项目,精准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重点向牛羊鹿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开展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对接活动,开展头部企业招商,争取重大加工项目在我市落地;开展流量企业招商,引进有流量的电商企业与本地企业对接,整合政府资源向合作企业倾斜,打造有市场潜力的单一爆款产品;开展资本企业招商,紧盯投资公司或基金,稼接我市有市场潜力的牛羊鹿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存量企业。同时,瞄准省内外大型牛羊鹿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培育和引进饲料加工、品种改良、健康养殖、屠宰加工、熟食开发、冷链物流、有机肥生产等产业化项目,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推动龙头企业和养殖基地对接,将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八)加大品牌创建和宣传。推进牛羊肉和鹿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壮大西丰梅花鹿等地理标志商标,叫响“鹿源”“茅鹿源”等产品品牌,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以知名龙头企业产业品牌为主体的品牌矩阵,提升牛羊鹿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深入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大型展会、品牌招商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电商、商超等主体合作,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九)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依法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强化监管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以打击私屠滥宰、滥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制售注水肉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到2028年,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加快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认真实施“粮改饲”项目和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增加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提高饲料玉米(牧草)耕种收全程生产机械化水平。到2028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15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30%,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抓好畜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运行,支持牛羊鹿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指导散养密集村屯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实现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积极推广“畜禽粪污+玉米桔秆”堆积发酵、有机肥加工等实用技术,促进养殖粪污全量还田利用,推动粪污由“治”向“用”转变。加强养殖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养殖场环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到2028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十二)加强科技创新。深入开展院地合作、校企合作,鼓励引导畜禽加工企业对接沈阳农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高等院校、研究所,增加研发投入,推进核心技术、关键产品的攻关,促进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力量,围绕优质饲草生产加工、母畜高效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创新集成一批高效实用新技术,推进数字化赋能。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优势,开展节本增效实用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提高农牧户饲养管理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发展壮大牛羊鹿产业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谋划、完善政策、细化举措、狠抓落实。要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建立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摸清推进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属地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多措并举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产业链条延伸及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并抓好各项政策资金的落实。金融部门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为个体工商户、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解决养殖户贷款难、融资难问题,鼓励扩群增养。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鼓励引导养殖用地经营权流转,满足牛羊鹿养殖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鼓励利用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发展牛羊鹿养殖,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要形成部门合力,加强用水、用电、环保、禁养等指导服务。

  (四)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返乡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发展牛羊鹿产业。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养一大批懂养殖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立志扎根农村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附则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牛羊驴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114号)同时废止。

  附件:铁岭市加快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政策措施

  附件:

  铁岭市加快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条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铁岭市牛羊鹿产业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牛羊鹿产业做大做强,夯实牛羊鹿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牛羊鹿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牛羊鹿大县加快发展

  支持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牛羊鹿养殖大县开展基础母畜扩群提质。重点支持牛羊鹿家庭牧场、养殖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及具有带户能力的牛羊鹿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优质育龄牛羊鹿引进、优质冻精使用等,为肉牛养殖企业开通基础母牛引进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优先检测。加大西丰梅花鹿种源保护力度,逐步提升梅花鹿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效能,开展种质资源库建设、品种改良、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科技研发等服务,夯实种源优势。

  二、支持牛羊鹿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和屠宰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市、县统筹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及返乡创业等方面资金,开展万头牛场、千只羊鹿场和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牛羊鹿规模养殖圈舍(含配套设施)、青黄贮窖、屠宰加工厂、仓储冷链物流、智能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支持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2025年12月31日前,对新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牛羊鹿养殖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和市级牛羊鹿养殖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贯彻《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对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在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先进加工设备的,按照新增先进设备投资总额度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最高不高于500万元(含);对牛羊鹿设施养殖和生产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设施农业产能和质量效益等方面而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给予不超过1年的贷款贴息,同一建设主体的同一笔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在单个年度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牛羊鹿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

  引导牛羊鹿加工企业利用现代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开发低温牛羊鹿肉食品、保健牛羊鹿肉制品、医药用品等精深加工以及方便类、速冻类、休闲类牛羊鹿肉制品,建设肉牛产品“中央厨房”,鼓励企业打造铁岭肉牛和梅花鹿品牌,发展现代营销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2025年12月31日前,对首次认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用于新产品开发;对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农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四、支持牛羊鹿保险和融资创新

  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商业保险和养殖圈舍、肉牛活体贷款。扎实开展奶牛和西丰梅花鹿政策性保险。鼓励银行通过保险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贴息。创新畜牧业动产、不动产融资,对办理肉牛活体抵押的养殖场(户)名单和牛只耳标号录入全省动物检疫申报系统,在其申报检疫时自动预警;开展土地经营权和养殖圈舍产权抵押融资。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物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协同机制,确需支付保险协办等相关费用的,按《农业保险条例》执行。

  五、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利用国家秸秆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和全混合日粮等加工技术,提高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把秸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优质全株玉米青贮量达到300立方米以上的牛羊鹿养殖主体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当年各项目市实际收贮量确定),不断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供应,推进牛羊鹿养殖“以草代料”,走“节粮型”畜牧业发展之路。

  六、做好牛羊鹿养殖项目指导服务

  鼓励市、县依规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秸秆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牛羊鹿产业发展。加强招商引资,支持业内龙头企业在铁岭市投资建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殖场选址规定,简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程序。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发展等部门要主动做好牛羊鹿养殖场项目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环保、禁养、金融担保等指导服务,加快推进新建牛羊鹿养殖项目落地投产。

责任编辑:张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