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审计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清河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问题一:我国的审计程序是什么?
答:审计机关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问题二:审计机关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符合法定的审计职责和权限;有职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建立适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必需的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问题三: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答:(一)审计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包括审计事项和根据本准则第七十三条确定的审计应对措施;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对整个跟踪审计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
问题四:党政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
答:(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二)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六)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七)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问题五:审计人员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哪些标准作为职业判断的依据?
答: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四)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五)预算、计划和合同;(六)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七)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数据和历史业绩;(八)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九)专业机构或者专家的意见;(十)其他标准。
问题六: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哪些职业要求?
答:(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二)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三)保持应有的审计独立性;(四)具备必需的职业胜任能力;(五)其他职业要求。
问题七: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应当采取哪些整改措施?
答:(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以及组织部门或者主管部门;(二)对审计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三)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四)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五)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问题八: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哪些资料?
答:(一)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请示、批示、目标责任书、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机构编制、规章制度、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资料;(三)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四)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五)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