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清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问题一:民营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
答:加快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革,促进企业规范化发展。有效发挥政府产业(创业)投资引导金功能,支持民营企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探索股权抵(质)押、商业担保等方式,对民营企业给予引导基金股权直接投资支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等创新型债券。区财政对首次发行上市、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清河、新三板挂牌、科创板挂牌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问题二:如何进一步压缩企业审批时间?
答: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破解企业“退出难”问题。推广“互联网+政务”,涉及高频事项清单化管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问题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要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问题四:现在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五:纳入规模以上的企业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单位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超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区财政在此基础上,给予2万元奖励)。
问题六:企业改造升级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新获批省级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及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并有实际应用场景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