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纪委监委受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问题线索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关于市纪委监委受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防控工作问题线索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举报工作,具体如下:

  1、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实的;

  2、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产生严重后果的;

  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造谣传谣的;

  4、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的。

  5. 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的。

  举报受理电话:12388-4。

  对群众举报的有效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铁岭市纪委监委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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