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底气、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当前,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新冠肺炎疫情散发等影响,我省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日前,省政府出台24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
——实施更大规模的组合式有力有效的减税降费政策。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22年工会经费,继续实施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动银行拓展“首贷户”,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到2023年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按照“应降尽降”原则,免收、降低开户、结算等费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综合负担。
——支持稳岗扩岗。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用工供需信息对接。建立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扩大实施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对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适配能力。
——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微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行专项重点帮扶。加大对科技型、“专精特新”等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餐饮业、零售业企业纾困扶持力度。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聚焦“让企业知晓政策、让职能部门知晓企业”,畅通政策供给沟通渠道,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促进融资供需对称,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