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补([2024]93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抵押人庞文龙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道向阳街22号逸龙小区2幢4-5-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11204-000272-3T,面积163.3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铁岭市清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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