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首次([2024]1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人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1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岭市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昌盛路19号)。 联系电话:024-72331017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汪哆罗束村

42973075.6688

水库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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