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权利人关少武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杨木乡泉眼沟村,土地使用证号为铁清集用(2001)字第05005085号,宗地面积1673.28平方米。四至情况:东:道;西:刘彦军;村路;南:关德顺;北: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集体土地所有权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关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