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补([2025]72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1日

  权利人张兆生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清河乡十八道村二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执契第137/5号,建筑面积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代理人:张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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