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不动产补([2025]82号)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来源:清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4日

  权利人李桂芬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清河区虹光街34-2号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1幢5-1-3,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11204-004996-0,建筑面积31.8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李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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