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石油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石油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清河工业园区石油机械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四条,分别为创新路、火炬大街、九华街、科技一街,道路总长度为5.12km,道路总面积11.054万m2,创新路和火炬大街各有桥梁一座,沿途铺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各5120m,绿化面积为37240m2。项目总投资6054万元。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改善园区道路条件,完善区域功能,实现用地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改善投资环境,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影响是道路施工期机械噪声对环境影响,施工粉尘、扬尘和沥青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路基开挖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交通噪声影响和机动车尾气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结论
    施工期间路面铺设过程中散发微量沥青烟,应对施工现场人员采取个人防护,如戴防毒面罩等。对施工现场通过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土石方、材料等运输过程及临时堆放场地应加盖苫布。
    运营期要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同时要加强管理,对于运输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要求加盖苫布,禁止散装未加盖苫布车辆上路。
    ⑵声环境污染防治结论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控制开机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现场施工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运营期采取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绿化降噪、建筑隔声、定期进行路面维护、强化管理等环保措施后,可降低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最终使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要求。
    ⑶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结论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积肥。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平整,车辆冲洗水沉淀后的固体成分定期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⑷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结论
    施工期防止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结论
    临时堆土应削坡整形,并采取拦挡措施。建工程施工采取分段施工,缩短施工工期,同时暴雨季节避免施工,减少水土流失的影响。挖方时应使表土和下层土分开堆放,平整和填埋时应尽量使表土复原。将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
    3.本项目所占用的场地为居住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4.本工程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根据大气、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本工程建成运营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基本可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评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24-31917750
    建设单位名称:铁岭市清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胡广锐   027-72170309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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