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清河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为方便广大群众反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现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予以公告:

  一、受理范围

  监督举报受理范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问题,使用中的问题,项目实施管理中的问题,挤占、贪污、挪用资金的行为,以及相关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举报电话。

  辽宁省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双线并行)

  清河区监督举报电话:024--72180127

  清河区监督举报邮箱:qhqfpb@163.com

  三、受理时间

  监督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铁岭市清河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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