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来源: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受伤时间

认定结论

2025001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

谭建龙

2024.2.14

工伤

2025002

辽宁立君重钢工程有限公司

谭龙

2024.2.23

工伤

2025003

辽宁立君重钢工程有限公司

王明振

2024.8.12

工伤

2025004

辽宁世华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姜山

2024.8.24

工伤

2025005

辽宁旭日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刘二成

2024.10.2

工伤

2025006

铁岭市清河区福兴纸业有限公司

吴连君

2024.10.5

工伤

2025007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

朱琳

2024.11.14

工伤

2025008

铁岭市清河区高级中学

朱红伟

2024.11.28

工伤

2025009

辽宁立君重钢工程有限公司

郎敬东

2024.12.8

工伤

2025010

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郑雪松

2025.1.3

工伤

2025011

辽宁鑫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孙艳辉

2025.1.9

工伤

2025012

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柏忠平

2025.1.10

工伤

2025013

辽宁和合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国庆华

2025.3.19

工伤

2025014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清河支行

于成龙

2025.3.25

工伤

2025015

辽宁旭日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田红梅

2025.3.31

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2025年1-7月份的工伤认定人员名单现公布如下,

  本次公示自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3日共计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审核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工伤科受理部门反映,联系电话:72115660、15898081110

  联系人:岳冰

  特此公示。

  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