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暖民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城镇、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的政策,如今这项政策已经在我区实行了20多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都通过领取低保金得以维系生活,大家切实感受到了国家惠民政策的温暖。

      向阳街货郎屯村82岁的抗美援朝老兵王凤武老人与79岁的老伴相依为命,家里只有8分薄田,儿子常年在外打零工,老两口生活拮据。由于年事已高,老两口的身体每况愈下,去年王大爷的老伴患上了小脑萎缩,瘫痪在床。今年6月,王大爷又患上了直肠癌,做手术花了不少钱,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农合等政策给了王大爷生活的希望,老两口每月都能拿到386元的低保金。如今,王大爷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老伴的病情也稳定了,生活状况大有好转。老人逢人便说:感谢党、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户1467户、农村低保对象2552户。两年来全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962.35万元,农村低保金1524.37万元。在发放低保金的同时,我区还以低保政策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全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对象就医时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外的费用由区医院垫付,并按50%~70%的比例报销,个人只需承担最后剩余部分;对城市低保户和城市低保边缘户进行冬季取暖救助,向农村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补贴;为城市无房低保户提供廉租住房;减免低保家庭殡葬费用;发放城乡贫困户电价补贴;为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发放助学金等,让低保户实现了“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为了做到应保尽保,区民政局严把入口关,对全区申请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进行逐一入户调查,严格把握好个人申请、核对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公示、乡(镇)街报批、民政审批、审批公示领低保金、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了低保待遇的公平、公正,使低保资金发挥到了最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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