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将停止流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4日

  据了解,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工作已于5月1日启动,在为期一年的集中兑换期间,我区所有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的银行网点都可为市民办理兑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四套人民币的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已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第四套人民币的1角、5角纸币仍然继续流通,可正常使用。

  目前市面上主要流通的是1999年开始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为了保证市民持有的将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及时得到兑换,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兑换工作作出安排,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是为期一年的集中兑换期,此期间所有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的银行网点都可为市民办理兑换。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由特殊现金业务承办网点长年办理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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