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8月22日,区公安分局、区运输管理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宣传教育,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力度,工作人员先后到世纪广场和大福来超市门前等地进行了宣传。此次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通告,逐户告知的方式,深入到大街小巷对从事三轮、四轮电动车辆非法运营的经营者,通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并告知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治理行动。
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区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告知如下,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有违反交通信号灯行为的,驾驶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影响交通安全上道行驶的,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严厉打击电动车经营性载客行为对电动车驾驶员非法从事营运行为,载客牟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无证驾驶电动车上道,所驾驶电动车经鉴定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依法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有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