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效工作落实

来源:铁岭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按照《清河区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改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培养市民文明行为习惯,争创文明城市:

  一、市场周边环境优化提升

  加大执法力度,对大福来周边、九兴大世界农贸市场周边加强管理。派出执法人员在大福来周边进行值守,实行早6点晚7点工作制,清理大福来周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行为;在九兴大世界周边禁止占道经营,对临街商户要求保证门前环境卫生,不得影响行人通行。8月份共清理整治占道经营60余处,门前乱堆乱放20余处;加强早市、露天市场管理,杜绝市场“脏乱差”、高音喇叭扰民、市场外溢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共清理噪音扰民3起,清理市场外溢5处,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购物环境。

  二、背街小巷优化提升

  加强背街小巷执法力度,查处破坏绿化带1处面积16平,拆除占用绿化带牌匾1处,清理小广告、条幅30余处,清理违建铁皮棚1处,清理万象新城附近建筑垃圾1处约100立方米,清理非机动车占用停车位6起。

  三、社区治理优化提升

  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在云松雅苑、翼翔花园小区设置2处条幅,宣传“禁止占用公共绿地”、“落实门前三包”等内容进行文明行为宣传。

  四、文明市民行动优化提升

  执法人员加强临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同时,积极向商户和周边群众宣传《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铁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争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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