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来源:清河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清河区交通运输局开展了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国家、省、市、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锦辉组委会主任,副局长金琼组委会副主任,局属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局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安全办马俊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组织实施,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领广大干部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同时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组织企业员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学习,推动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推进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区应急局统一组织下,在清河区世纪广场开展了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以及公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现场发放宣传单2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10余条,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接下来,清河区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汛期,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度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以及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灾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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