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来源:清河区政府办公室

  铁岭市清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陆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lq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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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meeting

  铁岭市清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体现城市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铁岭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丰富全区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建设文明开放新清河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与任务

  到2021年,初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6万(46%),其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万(43%);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种类齐全,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区15分钟社区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有较大发展,鼓励探索全民健身组织创新,实现全民健身的统筹管理;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800人;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达标率达到93%。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健全心智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以举办赛事(活动)为主导,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研究、挖掘、保护和推广我区的民族体育、民间体育和民俗体育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体育文化。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引导群众体育设施多元发展,增加人均场地面积。有序推广安装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均衡发展,配合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继续实施百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动户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绿色项目发展,建设以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登山步道、绿道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户外基地。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盘活健身设施存量资源,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建立15分钟健身圈,在社区建设一批多功能运动场。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住建局、区电视台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引导群众体育组织加快发展,推进体育组织社会化进程。加强体育活动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基本组织。支持有群众基础的项目成立单项协会。发挥体育活动中心枢纽性的作用,带动各类单项和人群体育组织的发展,重视新型体育组织的发展,壮大全民健身网络体育组织。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提供科学健身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社区,继续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推进“互联网+体育”的发展模式,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网络体育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引导公民加入互联网健身组织。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教育局、区老体协、区电视台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引导群众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稳步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举办全民健身大会、社区运动会。持续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健步走、农民丰收节、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三大球”运动推广普及。制定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举办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发展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自行车、轮滑、健身跑、健步走、健身舞(体育舞蹈、广场舞)、户外徒步、登山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传承弘扬武术(太极拳、剑)、健身气功等传统、民间体育项目。统筹兼顾,促进各类人群体育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深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和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积极塑造青少年体育活动竞赛品牌。普遍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青少年体育科学化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状况抽样调查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体育骨干和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教育局、区老体协、区电视台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区国民体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体质测试站点建设,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重视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健身指导人才队伍。吸引全民健身志愿者、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媒体专家等参与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和文化宣传等活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专家资源,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招募社会各界体育爱好者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康体结合服务平台、建设运动干预和体育康复机构。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老体协、区电视台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农民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大力推广普及冰雪运动,利用辽宁百万市民上冰雪为契机,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冰雪运动,打造观赏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冰雪赛事活动,使冰雪运动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教育局、区电视台、各乡镇街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体育休闲业发展,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积极申办和承办省市级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资源,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优先发展体育基础设施、户外运动休闲、体育旅游等重点项目。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电视台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

  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促进体旅融合,通过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振兴,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责任主体:清河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区文旅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清河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和乡(镇)街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召开全民健身联席工作会议,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各级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认真执行本计划,形成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支持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

  (二) 全民健身实施科学规划。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项目要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公园绿地开辟健身设施,配建足球场、健身步道等多功能运动场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新建居民区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划设计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三)强化全民健身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加强群众体育的政策研究,建立有效的执法和监督检查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社会团体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切实保护群众参与健身的利益,推进全民健身法制化进程,提高法治水平,搞好长效管理。

  (四)丰富全民健身综合性保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的形式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对社会力量举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完善全民健身评估制度。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定期反映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水平等情况。到2025年,区文旅广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全要对《铁岭市清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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