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铁岭市清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意见反馈:
电子邮箱:qhqgtkjgh@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铁岭市清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12003
铁岭市清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草案)
前 言
《铁岭市清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和深化,是清河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清河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高效能治理为手段,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对清河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加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强化国土空间安全韧性,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约束性,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1 规划总则
1.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城镇化健康发展等空间需求,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优化资源和设施要素配置,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宜居宜业品质、安全韧性与自然人文魅力,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清河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国土空间保障。
1.2 基本策略
1.坚持底线约束,促进绿色发展;
2.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发展;
3.坚持品质提升,促进共享发展;
4.坚持区域协同,促进融合发展;
5.坚持科学管控,促进有序发展。
1.3 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全域:清河区陆域国土面积为48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约76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2 战略与目标
2.1 全域发展定位
1. 山水园林城市
2. 现代化产业基地
3. 智慧铁岭核心区
2.2 中心城区城市性质
铁岭市域副中心城市、宜居山水园林城市。
2.3 人口规模
到2035年,全区常住人口达到8.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5%;全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可承载的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为15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6.8万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可承载的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为14.8万人。
2.4 总体目标
到2035年,基本形成山水林田交织的生态空间,营造兼具时尚活力的人文空间和兼容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农业创新的创新空间,创造老年关爱、青年向往、儿童友好的生活空间,形成协调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
展望至205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加协调,资源利用更有效率,粮食安全更有保障,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城镇空间更具活力,建设成为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产业与生态相互促进的生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智慧新城区。
3 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空间总体格局
3.1统筹谋划总体格局
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引领,以自然地理格局为依托,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两区一屏三廊、两轴一核双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推动全区高质量协调发展。
“两区”:西部都市农业区、中东部特色农业区;
“一屏”:东部低山生态屏障;
“三廊”:大清河生态廊道、小清河生态廊道、寇河生态廊道;
“两轴”:草开线沿线为城镇发展主轴,清貂线沿线城镇发展副轴;
“一核”:清河区主城区;
“双片区”:杨木林子镇工业片区、聂家满族乡工业片区。
3.2划定落实“三区三线”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优先将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已建及在建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黑土区耕地等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期间,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54.29平方公里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24.04平方公里以上。
2.生态保护红线
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生态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潜在重要生态价值、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规划期间,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129.82平方公里以上,其中自然保护地55.57平方公里。
3.城镇开发边界
以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等空间布局,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按照1.25倍城镇扩展系数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期间,全区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6.86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6.80平方公里。
3.3强化规划分区管控
1.生态保护区
本区由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组成,区域面积129.82平方公里。
2.生态控制区
本区由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天然林、生态公益林、连片湿地、骨干河流水面等自然生态空间组成,区域面积10.25平方公里。
3.农田保护区
本区由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耕地所占比例较大的永久基本农田组成,区域面积124.08平方公里。
4.城镇发展区
本区由中心城区、建制镇(乡)、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等的城镇开发边界组成,区域面积16.86平方公里。
5.乡村发展区
本区由村庄建设用地、一般耕地、园地、牧草地及商品林地等组成,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区域面积193.53平方公里。
6.矿产能源发展区
本区由清河区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组成,区域面积0.29平方公里。
4 严格管护农业空间,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4.1构建“两区”农业发展格局
1. 西部都市农业区。西部以玉米、粮食生产、绿色蔬菜为主,形成西部林果主产区。
2. 中东部特色农业区。中东部以绿色有机大米、苹果、榛子、南果梨为主,形成中东部特色农业区。
4.2合理安排农业生产空间
1.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严格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2.大力拓展多样化食物生产空间。因地制宜调整园地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苹果、榛子、南果梨等优质特色果品生产基地;充分利用人工商品林、疏林地、灌木林地等适宜林地发展林业干果等特色农产品种植,推动林业空间复合利用,发挥林地的经济、生态等综合效益;优化畜禽、水产养殖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重点保障畜禽(蛋)等养殖空间。
4.3优化乡村建设空间布局
1.统筹优化全域村庄布局。将村庄划分为重点村(含集聚建设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一般村(含整治提升类、搬迁撤并类),构建以“重点村—一般村”为主体的“两级五类”村庄布局体系。合理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优化配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空间。统筹全域一二三产业空间布局,以农业为依托延伸产业链条,优化配置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空间。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地直销等产业在村庄区位优势区域合理布局、适度集中。全区安排至少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3.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物流节点、乡村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供水、污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构建“乡镇—乡村社区”两级乡村生活圈,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4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1.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针对中低产田、坡耕地、撂荒耕地、灾毁耕地、退化耕地以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偏低、有一定补充耕地潜力的农用地,通过田水路林村整体谋划,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到2035年,全区农用地整理规模力争达到28.30平方公里以上,新增耕地力争达到0.33平方公里以上。
2.有序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依法依规、规划先行、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针对整治提升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推行村庄适度集中归并,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程,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余指标用于保障城镇建设,也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所得净收益用于乡村发展。到2035年,全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力争达到1.07平方公里以上。
3.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评价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通过加强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稳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农村生态环境。到2035年,全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力争达到5.84平方公里以上,新增耕地力争达到4.91平方公里以上。
5 保护修复生态空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5.1构建“一屏三廊”生态保护格局
1.保育“一屏”。重点保育以东部长白山哈达岭余脉延续分布的低山地带为主体,镶嵌以自然公园及清河水库等重点生态节点的东部低山生态屏障。
2.维护“三廊”。治安维护以大清河、小清河和寇河生态廊道为主体的生态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5.2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构建以辽宁铁岭清河省级湿地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协同保护自然景观多样性,增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5.3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能力
1.健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河湖自然岸线保护,禁止违法违规侵占河湖水域空间。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建立天然林修养生息制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优先保护辽宁铁岭清河省级湿地公园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严禁转为其他用途。严禁开垦围垦、排干、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或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发挥人工生态系统多重功能。充分发挥耕地、园地、人工商品林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保留城镇组团之间的农用地、水面、山体等绿色空间,强化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生态网络与生态建设用地协调布局,促进绿色生态空间多样化布局。
5.4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保障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协调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再生水使用比例,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保障水资源供需平衡。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强化对清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大清河、小清河、寇河等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充分利用河湖和低洼地区,拓展水资源调蓄空间,增蓄雨洪资源,提高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保障。
5.5系统推进生态修复
1.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重点推进东部低山区等区域的水土流失生态修复工程,结合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梯田修筑和坡面工程建设,对疏林地和宜林地着力开展以人工造林为主的植被建设,对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恢复退化植被,发展特色农林产业和农区畜牧业,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大力推进清河水库库区周边等区域的森林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森林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积极推进大清河等重要河流湿地的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有序推进大清河、小清河等区域的水环境和水生态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河道生态封育、退耕还河等措施改善水环境和水生态质量。到2035年,新增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面积达到41.92平方公里以上,修复区域的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碳汇增量得到明显提升。
2.稳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通过分期复垦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宜农则农,宜建则建,逐步提高土地复垦率和复垦土地质量。开展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损毁土地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恢复矿山损毁土地植被,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
3.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生态修复。有序推进重大自然灾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域及时进行修复。结合重大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评价,对损毁土地进行分类,对可复垦利用的土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复垦。
6 集聚提升城镇空间,保障产城有序发展
6.1构建“两轴一核双片区”城镇开发格局
1.强化“两轴”集聚功能。“两轴”为“一主一次”城镇发展轴。主轴为草开线沿线城镇发展轴,次轴为清貂线沿线城镇发展轴。引导发展要素向城镇发展轴沿线集聚,促进城镇和产业规模化布局,提高城镇发展轴的集聚轴带功能。
2.提升“一核”服务能力。“一核”即清河区主城区,是清河区的综合性服务功能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助力清河区建设成为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的战略节点。
3.推动“双片区”协同发展。“双片区”为杨木林子镇工业片区和聂家满族乡工业片区。杨木林子镇工业片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位置优势,依托清河工业园区的带动作用,以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为主;聂家满族乡工业片区依托东部丰富的农业资源,以绿色生态项目为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6.2完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体系
立足主体功能定位,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城镇开发适宜性、人口和产业集聚趋势,规划建立以“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为主体的三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根据城镇人口集聚态势和可承载的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能力,规划建立三级城镇规模结构体系,推动形成层次分明、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6.3强化城镇产业空间保障
1.构筑“一核一带两轴”产业发展格局。突出“一核”:以食品工业、机械冶金、精细化工、新型建材、新型能源、商贸物流等为龙头产业的工业集中区。打造“一带”: 是“清河—张相—开原”走廊东西向的经济关联与产业融合带。强化“两轴”:以沿草开线东西向的发展主轴和以沿清貂线的东西向发展辅轴,作为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
2.优先保障优势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发展格局,优先保障“园区”发展用地。在城镇产业空间安排上,依托清河电厂,加速循环经济产业,培育资源循环和环境产业的循环经济产业园;以辽宁石油机械为龙头,突出抓好技术创新、关联项目引进、石油钻采装备制造、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板块,打造石油机械产业园;充分利用铁路货运专线,吸纳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入驻,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物流配套服务,全力打造物流产业园;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核心,借助华润雪花、天淇食品等龙头企业品牌优势,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深化与金湖经济开发区合作,承接共建飞地项目,招引域外其他飞地项目和区内乡镇街引进飞地项目入驻和聚集,打造飞地经济产业园。
3.加快培育高水平创新空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聚焦新材料创新、先进制造创新和数字产业创新,明确化工新材料等主攻方向,加快创新要素集聚。逐步承接中高技术含量的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培育产品研发、装备制造、工程承包、维修服务一体化能力的现代机械装备制造业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和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中的赋能引领作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聚,建设智慧城市大脑和数字经济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数字产业生态圈。
4.引导产业园区有序高效发展。依据资源环境承载条件、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推进主导产业园区与城镇空间的有机融合,整合集中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引导各类产业园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增强吸纳产业转移容量,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产业园区空间布局。
5.促进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优先保障城镇产业发展必要空间。引导产业园区与生活区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园区与生活区在用地上互补、功能上融合。加强独立产业园区与城镇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合理安排独立产业园区与城镇之间的生态隔离。
6.4改进城镇居住空间供给
依据城镇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优化完善居住用地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实现居住生活空间组团式发展。充分利用城市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的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6.5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区级—社区级两级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各层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程度。按照5分钟—10分钟—15分钟步行可达的空间尺度,构建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就近服务,营造全龄友好、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活力多元的城镇社区生活圈,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优质开放的教育设施体系;构建服务均等、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多层次、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完善、多元的体育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医养结合、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
6.6促进城镇节约集约用地
强化清河区中心城区建设,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提升城市特色与空间品质,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积极改造旧城区、旧工矿和城中村、城边村,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分层有序利用地下空间,划定重点地下空间管控区域,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控机制,严格地下空间资源管理。
6.7有序推进城镇更新改造
结合城镇社区生活圈构建,综合考虑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将城镇空间划分为综合提升区、存量发展区、产业升级区、品质提升区等4类城镇更新分区,明确城镇更新空间单元。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治理基础设施落后、城中村、城边村和与城镇功能定位不符的旧城区,按照新的规划和用地条件重新建设的方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积极推进城镇功能微更新。针对主体建筑功能仍可正常使用但环境品质和公共配套亟待提升的老旧居住区、低效工业区、低效仓储区、低效商业区、活力不足的公共空间区域,对既有建筑进行局部拆建、建筑物功能置换、保留修缮,并对建筑物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镇生态系统进行更新完善,促进建筑活化利用和人居品质提升。
7 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空间安全韧性
7.1优化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1.整合提升铁路运输网络。优化铁路专用线可以考虑改造成为清河与开原联系的城际铁路,既可以提高铁路的利用效率,同时又可以进一步方便清河和开原之间的联系,并提高了交通速度,串接综合货运枢纽与物流基地,通过修建支线、专用线深入到产业园区,提高货物集结、分拨效率。
2.构建功能协同公路网络。加强干线公路互联互通,打造便捷高效的内部连通网络,形成“两横一纵”的全域干线路网布局。“两横”包括草开线、清貂线。“一纵”包括国道102。通过既有干线提级扩容以及县乡道路品质提升、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等,形成以国省干线为动脉,县乡公路为骨架的公路网络体系,实现大通道与区域之间的交通一体化,提高公路网络化水平和畅通能力。
3.建设区域性油气运输管道.立足服务于工业和民用油气供给,合理延伸管道里程,健全管道网络,扩大输送能力,推进形成大运量油气运输通道。
4.完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充分发挥多种运输方式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改进交通枢纽的一体化衔接、零换乘设置,完善枢纽服务功能。完善公路客货运枢纽,形成覆盖全区各乡、镇、旅游景区的客货运场站网络。全面提升客货运枢纽服务能力。
5.加快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围绕产业空间布局,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及相关集疏运网络建设,提高多式联运发展水平,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逐步健全以“物流中心—物流基地—物流节点”为主骨架的现代物流网络。
7.2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1.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进清河水厂扩建工程,合理调配清河水库水权,以清河水库为主,地下水源为辅助,保障饮用水水源多方式、多渠道供应。
2.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善城镇供水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推行以全域为单位的规模化集中供水,逐步提高农村供水普及率,严格控制管网漏损率。
3.提高污水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中心城区要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建设;积极推动非常规水源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再生水、中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力度,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4.推进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完成大清河、小清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继续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农村涝区治理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降低洪涝灾害损失率。
7.3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1.改进并优化能源供需平衡。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分布式、网络化布局能源设施,推动风电、光伏、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本地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
2.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电网。优化主干电网和区域电网结构,改造老旧变电站和输、配电线路,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促进电网发展与城镇建设相协调。
3.完善燃气运输配套建设。积极倡导“宜气则气”的能源消费模式,加快燃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应用范围,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积极引进新气源,实现多气源发展和多气源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进一步优化燃气设施布局,构建全面覆盖的天然气管网系统。
4.统筹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
落实矿产资源分区管控要求,划定矿产资源控制线,明确禁止和限制开采区域,引导矿产资源有序开发。统筹安排清河区泉眼沟村花岗岩等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勘查和整装开发,实现有序勘查开发、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加快重点矿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必要的用地需求。
7.4统筹建设智慧信息网络
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和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千兆光纤入户,实现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网络布局,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全覆盖。以大数据、云计算为重点,发展新型智能计算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一体化数据中心。推进5G无线网络、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实现清河区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7.5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无害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分类全处理,全面推进无害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对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疫病动物、黑臭水体污泥、畜禽粪便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实行单独收集、单独转运、单独处理,合理布设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满足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需要。
7.6强化区域公共安全韧性
1.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要求,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方式,着力弥补全域防洪排涝减灾短板。划定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加强对风险极高区域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2.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明确灾害风险分区,加强风险区划源头管控。在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原则上极高风险区不应开展大规模城镇和工程建设,有序引导人口、经济向低风险区集聚。
3.提升抗震减灾综合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震断裂带探测,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抗震设防等级,全域设防标准为7度,一般性建筑物按7度设防,重要建筑物及基础设施按7度设防。新建住宅、重大公用设施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应避开断裂带。
4.统筹布局消防安全设施
以清河区中心城区总消防站为指挥中心,将中心城区外围与中心城区相链接,建立覆盖全域的消防救援体系,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基地的安全防护,城市生活设施应与其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5.完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
以提高城市的综合人防能力为目标,以人员隐蔽工程为基础,以主、次干路为网络,优化人防工程布局结构,建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配套、连片成网、数量充裕的人防工程体系,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人防工程整体格局。统筹地上地下,在地下空间开发中加强人防工程建设。
6.提高公共卫生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和应对预案,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等系统,构建全域监控和全流程追踪的监测体系。
8 保护自然文化遗产,彰显国土空间魅力
8.1塑造“三区”城乡风貌格局
构建山、田、城三大风貌区。依托西北部低山地貌形成连续开放的景观界面,维护主城区与西侧山峦背景自然和谐的空间关系,以辽宁铁岭清河省级湿地公园、清河水库等为魅力资源点,展现山地风貌魅力;结合西部地区平原地貌,以广阔的大地和美丽乡村为魅力资源点,保护平坦开阔的沃野田园,突出田园风貌魅力;围绕清河主城区,展现传统与现代共生,形成产城融合的都市风貌魅力
8.2整体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
1.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格局。延续清河传统空间格局和自然山水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对文物保护单位,要重点保护其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大力实施原址保护,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对历史建筑,要重点保护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外观、结构、构件和功能,及时加固修缮,消除安全隐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重点保护其依存的文化生态,发挥其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
2.构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要求,兼顾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保护对象的级别和类型,构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将古文化遗3处,传统村落3处,历史建筑1处,全部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对象和范围,实行强制性保护。到2035年,全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在7处以上。
8.3活化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
1.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依托明长城遗址等核心历史文化遗产,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挖掘整治修复,合理植入商业文化功能,安排适度的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历史遗址,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发展紧密结合,发挥区位优势,依托清河水库及其沿岸等各度假休闲区,积极发展生态旅游。
2.保护利用特色自然景观。发挥清河区滨水、浅山等特色自然景观优势,统筹特色自然景观保护与利用,在强化自然景观原真性保护的同时,结合既有风景名胜区,促进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有序发展观光休闲、旅游康养产业,发挥特色自然景观的生态、间隔、观赏、游憩等综合功能。依托大清河景观带、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尚阳堡文化、广东山红色文化,明长城遗址、影视基地等特色,打造山水园林、魅力独具的静美清河旅游基地。
9 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改善城市宜居品质
9.1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实施“东优、北拓、西延、南展”的城市发展策略,结合城市建成区和已有基础设施条件,引导中心城区由内向外有序拓展、紧凑布局,形成“三轴五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三轴”为别为昌盛路城镇发展主轴、草开线城镇发展主轴、国道102城镇发展次轴; “五组团”为主城商住组团、城西商住组团、主城工业组团、河北综合服务组团、河北工业组团。
9.2完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完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老城区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新建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引导服务全域和中心城区的职能空间适度集聚,构建“区级—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能力。
9.3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
1.居住生活区。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的中东部、西部和北部组团,其他各组团统筹考虑职住平衡适量布局,区域面积4.77平方公里。区内应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镇社区生活圈建设,提供完善、便捷的日常生活服务功能。在保障主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功能的适度混合,避免重大妨害功能的干扰。
2.综合服务区。主要集中在老城区昌盛路以及清河路沿线,区域面积0.86平方公里。区内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应集约紧凑,满足服务等级、规模及类型要求。
3.商业商务区。主要集中在清河路与繁荣路沿线以及清开路与开原市交汇处,区域面积0.52平方公里。区内是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服务的核心空间,商业商务服务功能应集约紧凑,满足服务等级、规模及类型要求。
4.工业发展区。主要集中在清河经济开发区,区域面积8.01平方公里。区内应统筹安排城市生产性功能,提升生产运行效率,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产业准入要求,降低工业对城市居住、公共环境、交通等的干扰,确保其他城市功能有序运行。
5.物流仓储区。主要集中在清开铁路专线和清开路,区域面积0.08平方公里。区内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与周边功能区协调好安全防护关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防护安全要求,降低物流仓储对城市居住、公共环境、交通等的干扰,确保其他城市功能有序运行。
6.绿地休闲区。主要集中在大清河和小清河沿线,以及尚阳湖广场、政府前广场等城市公园区域,区域面积0.73平方公里。区内以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为主,同时安排好“点、线、面”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结构,为市民提供便捷可达、充足友好的游憩休闲空间,并确保与相互干扰的功能区保持防护隔离。
7.交通枢纽区。主要包括清河客运站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区域面积0.16平方公里。区内应确定好公路、铁路客货运站等重要交通站场的选址落位,统筹好与周边交通线网的接驳以及多种运输方式的联乘联运,有序引导依托交通枢纽的物流产业发展。
8.战略预留区。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西部,区域面积0.02平方公里。区内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是对城市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尚具有不确定性的战略性功能空间的预留,区内一切建设行为应实行预先管控。
9.4提升蓝绿开敞空间品质
合理组织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丰富和改善滨水景观和人工景观,促进块状绿地多点多级、均衡布局,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和街旁绿地相互衔接的绿地系统布局。完善以大清河、小清河、明渠、灌渠、张相河等河网交织的“蓝网”骨架,统筹河湖地表水域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景观生态要求,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充分利用现状公园湖面、公共景观水面及现状坑塘洼地等湿地水面,结合蓄洪区及蓄涝区建设“星罗棋布”的海绵湿地。依托中心城区蓝网水系,提升滨水公共空间和景观品质。依托大清河湿地公园等公园绿地,大清河、小清河、明渠等滨水及路侧绿廊、林地等不同类型的自然空间,串联历史文化遗存、重要公共空间,构建安全便捷、景观优美的休闲绿道网络,形成“一轴一心五带”的城乡绿道系统。
9.5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延续城市既有方格路网结构,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级、人行路五级配协调、结构合理的的城市道路网。快速路区域交通通廊规划形成“两横两纵”,“两横”为区内北部草开线城市快速路和城区南部清貂线的快速路;“两纵”为辽国道102与杨前线的快速路。为适应城市组团式发展的空间格局,规划构建主干路“五横四纵”的城市骨干道路网框架,科学合理布设次干路和支路,逐步打通断头路、T形路,提高道路网密度和通达性。
9.6提高市政设施保障能力
完善供水管网系统,着力改造老城区漏损管网,逐步将现有枝状管网改造成环状管网,建设高效给水系统;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截污和治污相协调,推进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改造,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促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污水排水分区,统筹布设污水管道,健全污水处理设施;优化电网结构,完善输配体系,构建结构完善、技术领先、高效互动、灵活可靠的现代化智能电网;加快天然气高压、中压管线建设,大力改造老旧管网,提高燃气管道化率;以集中供热为主,以分散供热为辅,稳定热源供应,促进供热管网与热负荷分布相均衡,提升供热安全性、稳定性和集中供热普及率;完善通信网络结构,增强网络互联互通性,提升高速宽带无线通信网络覆盖度和通信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机制,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无害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促进无害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9.7严格中心城区四线管控
1.蓝线。城市蓝线范围包括大清河和小清河等主干河流的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
2.绿线。城市绿线范围包括大型公园绿地和工业园区防护绿地、铁路防护绿地和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批准的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3.紫线。城市紫线范围包括1处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在城市紫线范围内,严禁从事对历史文化遗存造成破坏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活动。
4.黄线。城市黄线范围包括铁路客货场站、公路客运站、公交场站、公交枢纽、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场站用地以及市政场站等公用设施用地。在城市黄线控制范围内,严禁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各类建设。
9.8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1.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大清河中心城区段按照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结合城市排水、道路交通等设施布局,合理布设防洪排涝设施。
2.增强抗震防灾能力。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为Ⅶ度,一般性建筑按Ⅶ度设防,重要建筑及基础设施按需要提高抗震设防烈度。适度提高城市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通信、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设防标准。
3.提升消防救援能力。以保障火灾发生后5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辖区边缘为基本目标,优化消防设施布局。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制。
4.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人口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健全人防组织指挥和信息保障体系,提升疏散和综合救援能力。加强人防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在城市地下交通、物流、停车等方面最大限度发挥人防的平战结合功能。
5.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中心城区1处重大危险源管控,合理设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距离,降低危险源的事故风险。
6.提升应急救灾管理能力。围绕抗震、地质灾害预防等,推进应急避险能力建设,将公园、广场、院校和体育场馆等确定为城市固定避难疏散场所;以各级应急避护场所为节点,疏散通道为网络,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
10 规划实施与政策机制
10.1 强化规划传导机制
本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其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严格执行。县级总规对所辖乡(镇、街道)提出规划指引,明确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县级总规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县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10.2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加快编制特定区域和特定领域相关专项规划,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作出专门安排,明确规划目标、规划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大清河和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4项工程实施,积极推进老城区综合提升区、杨木林子镇存量发展区、城西品质提升区和工业园区产业升级区等4项城镇更新工程实施,提升修复、更新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改善城镇功能和人居环境。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位相关专项规划,形成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为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10.3 完善配套政策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细化分工安排,完善财政、投资、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建立主体功能区名录动态管理制度,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规划动态评估成果,开展主体功能区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名录动态调整。加强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整体控制,推动形成国土空间优化配置新格局;对涉及粮食、生态、能源和产业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实行开发利用总量控制,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限额管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制度,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实行“定期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有效性。加快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状况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监管制度化。
10.4 推进规划智慧管理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涉及的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版。立足国土空间唯一性,建立健全相关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和国土空间规划逐级汇交机制,形成“多规合一”、图数一致、坐标吻合、上下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共建共享和安全管理,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