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组织编制了《清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陆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www.tlq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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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邮政编码:112003
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及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县(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组织编制了《清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清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修改意见反馈至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清河分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构筑“一核一带两区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以解决关键生态问题为导向,面向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系统治理,精准施策,规范有序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为推进美丽清河建设奠定基础,构筑生态文明新格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系统修复,统筹协调。
落实辽宁省、铁岭市决策部署,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充分认识生态本底和生态过程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约束和控制作用。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的协调。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立足市域生态系统现状,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明确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和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综合考虑自然地理特征,提出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措施。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尽量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综合考虑生态系统退化、受损程度与恢复力水平,合理选择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和生态重塑措施。
改革创新,多元共治。
深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改革,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创新;构建责权明确、协同推进、务实有效的管理格局,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监管模式,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按照“推进生态安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清河”的总体要求,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落实省、市目标任务部署,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期内力争:到2025年,实现重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重大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到2030年,“一核一带两区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巩固,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生态产品提供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实现全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大幅度提升,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清河。
专栏2-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体系表 |
||||||||
类型 |
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2030年 |
2035年 |
属性 |
分管部门 |
生态质量类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
平方公里 |
—— |
132.35 |
132.35 |
132.35 |
约束性 |
市自然资源局 |
森林覆盖率 |
% |
47.3 |
47.7 |
≥47.7 |
≥47.7 |
预期性 |
市林草局 |
|
森林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 |
200 |
≥200 |
≥200 |
预期性 |
市林草局 |
|
水土保持率 |
% |
75.76 |
77 |
78.5 |
80.25 |
预期性 |
市水利局 |
|
重要河流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赋分 |
90% |
90% |
90% |
90% |
预期性 |
市水利局 |
|
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 |
% |
73 |
75 |
77 |
79 |
预期性 |
市林草局 |
|
国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 |
% |
66 |
80 |
≥80 |
≥80 |
预期性 |
市林草局 |
|
恢复治理类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 |
[0]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市自然资源局 |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市水利局 |
注:—表示规划基期无修复任务;[ ]为规划基期到规划目标年新增修复任务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