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铁岭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 (202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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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022年全国版) (涉及市、县两级共14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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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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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取消 审批 |
审批 改为 备案 |
实行 告知 承诺 |
优化 审批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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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安部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 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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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公安部 |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
保安培训许可证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市级公安机关 |
√ |
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
1.加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未依法备案、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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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公安部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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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公安部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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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公安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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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公安部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 |
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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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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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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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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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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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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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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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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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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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业农村部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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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不再保留水产良种场类别,原有良种场纳入一般水产苗种场管理,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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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农业农村部 |
肥料登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 |
肥料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除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外,其他项目委托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
对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产品,取消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肥料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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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生鲜乳准运证明有效期从1年延长到2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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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生鲜乳收购站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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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规范网上审批流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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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农业农村部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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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农业农村部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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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农业农村部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市级农业农村局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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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2. 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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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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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
农业农村部 |
农药经营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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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农业农村部 |
肥料登记(除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外) |
肥料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除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外,其他项目委托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
1.在肥料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 2.在续展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肥料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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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农业农村部 |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
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除饲料添加剂外,其他项目委托下放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监督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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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严重违法责任人员行业禁入制度。 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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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
农业农村部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生猪定点屠宰证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市级人民政府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 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4.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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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农业农村部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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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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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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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
农业农村部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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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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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农业农村局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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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诊所设置审批 |
无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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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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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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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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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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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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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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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3、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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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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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戒毒医疗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活动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2、加强对戒毒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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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 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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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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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 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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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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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国家林草局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 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 |
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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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发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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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
制发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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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发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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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
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
1.实施申请网上办理。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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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设立民办技师学院审批 |
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
√ |
1.实施申请网上办理。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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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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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市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实施行业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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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管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97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管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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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态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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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己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最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
226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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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市交通运输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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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230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283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 |
市级 |
√ |
商务主管部门应于受理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补充材料不计入审批时间。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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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
市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核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核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 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
市级 |
√ |
制定并公开办事南,在网上公开审核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结果。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强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等相关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服务指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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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市商务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市、县级 |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货物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的,主管部门应当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利用,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的协调,加快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等数据的对接联通和共享利用。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加强信用监管,建 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支持行业协会发 挥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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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企业办理 登记注册 的市场监 管部门同 级的粮食 和储备部 门 |
√ |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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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县级财政部门 |
√ |
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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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应急管理局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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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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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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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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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332 |
应急管理局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121 |
铁岭市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 2 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 2 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 1 年有效 期。5.每半年 1 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
1. 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抽查检查,对县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
|||
145 |
民政部 |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 |
√ |
1.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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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生态环境部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市级、县级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通畅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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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市级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计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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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生态环境部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市级 |
√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为按证排污行为。2.通畅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35 |
水利部 |
河道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有关流域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四方责任。 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 3.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 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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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水利部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流域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394 |
中国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升放气球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决定》、《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
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 |
√ |
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替代 |
1.进行现场随机抽查核验, 2.将实施告知承诺的申请人纳入雷电防护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在后期执法检查中进行随机抽查。 |
|||
337 |
中国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
代理支库业务资格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人民银行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
√ |
1.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代理支库业务检查纳入综合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制定代理国库(包括代理支库)业务违规处罚标准。3.推广国库会计集中系统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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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
中国人民银行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 |
√ |
1.将许可证件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5年。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对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现场检查,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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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
文化和旅游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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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文化和旅游部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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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
文化和旅游部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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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文化和旅游部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371 |
体育总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
《全民健身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
372 |
体育总局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
301 |
文化和旅游部 |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核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文化和旅游部;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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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文化和旅游部 |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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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文化和旅游部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旅行社条例》 |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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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
文化和旅游部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2.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从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3.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4.公示审批程序、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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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海关总署 |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关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
√ |
取消对报关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2.市场监管部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海关,海关做好对备案信息的核对工作。 3.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4.加强报关企业年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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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海关总署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管海关 |
√ |
取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利用通关数据校验有关信息。 2.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加强信用监管,多渠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 4.通过企业年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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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海关总署 |
口岸卫生许 可 证 (涉及公共场所)核发 |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主管海关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3.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
396 |
中国银保监会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1. 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 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 3. 其他: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397 |
中国银保监会 |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人个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征信报告等材料,改为申请人作出有关承诺。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加强信用监管,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398 |
中国银保监会 |
商 业 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 |
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投资方股东(大)会同意吸收商业银行投资的决议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399 |
中国银保监会 |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1. 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 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 3. 其他: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对于申请筹建外商独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分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有关信息平台获取有关信息。 2.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
400 |
中国银保监会 |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将非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外资法人银行董事长、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由中国银保监会下放至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 |
1.加强系统内监管培训,确保全国监管标准一致。 2.通过监管约谈、走访督察等方式,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01 |
中国银保监会 |
非银行金融 机 构 (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
1. 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 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3. 其他: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402 |
中国银保监会 |
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人个人及其配偶的征信报告等材料,改为申请人作出有关承诺。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加强信用监管,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采取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03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 构 设立、重大事 项 变更、终止审批 |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开业验收报告中提供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程序生成的电子化数据文件等材料。 2.将政策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批权限由中国银保监会下放至所在地银保监局。 3.保险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404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人综合鉴定等材料。 2.对曾经取得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再次申请同类性质任职资格的,不再进行任职资格考试。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05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 构 设立、重大事 项 变更、终止审批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在筹建申请材料中提供筹建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书、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变更营业场所申请材料中提供新营业场所符合办公条件的情况报告等材料。 3.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变更业务范围申请材料中提供业务范围变更后的可行性报告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3.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
|||
406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 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07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集团公 司 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保险集团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定期组织交流会议。 |
|||
408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09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控股公 司 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保险控股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3.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组织交流会议。 |
|||
410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11 |
中国银保监会 |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审 批 |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412 |
中国银保监会 |
专 属 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材料。 |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13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414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15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 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
416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
|||
417 |
中国银保监会 |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对于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示范条款的保险产品,不再要求申请人报送保险条款等材料。 |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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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
中国银保监会 |
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 |
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申请材料中提供偿付能力报告等材料。 |
1.加强对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管和动态监测。 2.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3.强化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分类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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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音像制作单 位 设立、变更审批 |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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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罚。 |
|||
111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 刷 品 (不含商标、票据、保 密 印刷) 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 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 理 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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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中 外 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的 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 理 条例》 |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 将审批时限由 60 个工作日压减至 40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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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复制经营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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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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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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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发行单 位 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 者 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国家电影局; 省级电影主管部门 |
√ |
能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查询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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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 |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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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市场监管总局 |
广告发布登记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取消“ 广告发布登记”。 |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 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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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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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市场监管总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
计量授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 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 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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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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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0 个工作日。 |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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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设 区 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 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 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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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
国家药监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批准文 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证书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 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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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国家药监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 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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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022年地方版) (涉及市、县两级共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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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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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取消 审批 |
审批 改为 备案 |
实行 告知 承诺 |
优化 审批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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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场监管局 |
小餐饮经营许可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 80 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2.统一制作文本,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许可证。3.实行营业执照在线核验 |
1.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市场监管部门在 2 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2.按照承诺许可后公示、反馈、移交的信息化工作要求,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县区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许可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移送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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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 |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
1.统一制作文本,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 当场发放许可证。2.实行营业执照在线核验 |
1.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市场监管部门在 2 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2.按照承诺许可后公示、反馈、移交的信息化工作要求,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县区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许可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移送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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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民族和宗教委 |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 理 条例》 |
省级民族事务行政主 管 部门、市级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 |
√ |
1.精简办理时限,将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 30%,即 5 日内办结。 2.精简清真屠宰企业申请材料,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的材料免于提交。 3.施行“最多跑一次”。 |
1.严格现场勘验标准,严格防范“清真泛化”。 2.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开展涉企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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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农业农村厅 |
畜禽屠宰许可证核发 |
畜禽屠宰许可证 |
《辽宁省畜禽屠宰管 理 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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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农业农村厅 |
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 果树种苗经营许可 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辽宁省果树管理办法》 |
省级、县级 农 业 (果树)行政主管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 减至 15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