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宏旭
尊敬的银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清河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切实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促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同时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不断完善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总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管,按季度进行总结梳理,年末形成当年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总原则,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关于“摸清底数,建档立档”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强资产整合重组。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办法,修改资产管理卡片,对涉改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整合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使用,理顺资产调拨手续,明确资产管理单位,完善资产使用制度。
进一步加快资产手续办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账外资产的登记、结算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对大型资产的变动,实行全程监管、全程跟踪,确保各单位资产账实相符。
以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通过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子系统,方便快捷地查询和分析资产占有、使用及增减变动情况,为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资产优化配置提供决策支持。确立了资产管理业务工作规程,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和网络化。
三、关于“抓好监督,注重实效”的整改落实情况
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机制。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监督我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依法对我区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因此,我们在全面摸清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资产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进一步健全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联合审计部门,加大对单位资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未经批准购置和超标准购置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按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优化资源配置,为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有序、保值增值做出应有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