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清河区审计局 时间:2021-12-10

  2021年9月7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富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重点审计和调查了区本级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00万元,实际完成25547万元,同比增长8.5%,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收入为10841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991万元,实际支出83686万元,同比增长21.6%,加上上解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支出为10841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00万元,实际完成7434万元,同比增长166.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收入为23164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12万元,实际支出19071万元,同比增长705.4%,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合计支出为2316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321万元,实际完成191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694万元,支出完成19529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缺口350万元。

  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20年,清河区政府债务限额为82400万元(一般债务67000万元,专项债务15400万元),2020年末区政府债务系统债务余额为65592万元(一般债务50292万元,专项债务15300万元)。2020年新增债券16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000万元用于清河区河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新增专项债券8400万元用于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2020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782万元,其中还本19万元,付息1763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527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及各预算部门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报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征细管,提质增效,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编制预算,从紧控制支出,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三是筑牢“三保”底线,全年安排工资性支出2.9亿元、单位运转及基本民生支出4.4亿元,统筹推进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统筹规划,科学支出,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持续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扶贫资金1269万元,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50万元,污染防治有序推进;三是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把控政府债务规模,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存量债务,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整合政策,多措并举,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提供支撑。一是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整合上级专项、社会捐赠等资金渠道,全年落实抗疫资金1055万元,有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企业各项税费4964万元,助力企业平稳渡过疫情难关;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全年到位各类上级资金4.8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64亿元,争取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2198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区发展资金不足的困境。

  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亟需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2020年,区财政虚列上级专项182525471.00元。

  (二)截止2020年末,区财政滞拨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合计372603818.05元。

  (三)2020年,区财政超支挂账24647762.00元。

  (四)2020年,区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缴库不及时329338.00元。

  (五)区财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应缴未缴担保费18000.00元,在“应缴预算款”科目挂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在审计工作中,区审计局对区妇联、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3家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同时,对2020年度区财政收支数据和全区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收支数据进行了采集、整理,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通过分析比对,共筛查出疑点数据596条,延伸核查了34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0户企业,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从审计结果看,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区妇联

  1.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137651.37元。

  (二)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1. 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 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2000.00元。

  3.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超支22292.39元。

  4. 新增资产未及时入账56250.00元。

  5. 挪用执法监管专项资金10000.00元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三)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1. 2020年支付代账人员工资3600元,未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

  2. 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14300.00元。

  3. 截至审计时,仍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四)大数据审计发现的问题

  1. 区水利局虚列专项资金合计94889390.60元,虚列地债资金94693048.60元,虚列清河区防洪治理工程管理费196342.00元。

  2. 区农业农村局挪用新型职业培训专项资金3260.00元,用于单位参观学习费用支出。

  3.区残联结存以前年度残疾人辅助器具资金12099.04元未及时使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坚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贯穿到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确保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发挥实效,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绩效突出。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

  截至2021年5月31日,区财政共到位中央直达资金4544万元,区本级安排使用4023.13万元,分配至下级财政480.09万元,剩余40.78万元到位资金尚未拨付。

  (二)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上下联动审计

  截至2021年4月末,区财政2020年共收到审计方案所涉及上级转移支付指标金额156.63万元,已下拨23.02万元,剩余133.61万元尚未拨付。

  四、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

  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经中共清河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完成了6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清河区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李锐、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高暘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 截止2021年4月末,仍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 杨木林子镇人民政府工会会费92253.32元未实行独立核算。

  3.2019年审计发现的挪用专项问题尚有8000.00元未整改到位。

  (二)清河区聂家满族乡党委书记翟默,党委副书记、乡长邵琦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 滞拨下派干部补助资金232840.00元。

  2. 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1000.00元。

  3. 购买办公及会议用桌椅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5344.00元。

  4. 未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235690.00元。

  5. 截止2021年6月末,仍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三)清河区聂家张相镇党委书记张寨,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枫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截止2021年6月末,仍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2021年3月9日,以现金形式支付安丽梅养殖场拆迁补偿款30000.00元,超限额支付现金29000.00元。

  3.对基层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村级代理办多次使用大额现金支付村级费用。

  五、配合市局完成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清河区2020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截至2020年底,清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15.3万元未拨付到位。

  2.截至2020年底,清河区62名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低保8人、重度残疾人54人。

  3.违规使用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独生子女费、丧葬费等待遇支出23.69万元。

  4.截至2020年,清河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规向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向2名服刑人员发放1.15万元,向4名已死亡人员发放1.00万元,审计期间追回0.48万元。

  5.截至2020年底,有4人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34万元,审计期间追回0.27万元。

  6.截至2020年底,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计息。

  7.截至2020年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1人涉及跨省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46万元,审计期间已停止其待遇发放。

  (二)清河区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1.截止2020年底,清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36万元,未拨付到位。

  2.2020年,清河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辅助药或限制用药72.6万元。

  3.2018年至2020年,铁岭海杰医院检查项目CT、DR多收取诊疗项目费用2.05万元。

  4.2020年,清河区医院将报销比例50%的一次性卫生材料编码,换成报销比例15%和报销比例40%的一次性卫生材料编码,涉及医用材料总费用2.86万元,导致医保基金多报销0.63万元。

  5.2020年,铁岭远航医院等3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起付标准及统筹支付比例,涉及患者335人,多收取6.7万元。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积极发挥了预算执行审计在人大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进一步挖掘财力财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和利用存量资金。二是持续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果。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的收缴监管,确保各项政府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执行率,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一是各预算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债权债务及资产管理,及时清理历史遗留问题,防范财务风险和资产流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加强财政管理,促进财政各项改革,提高政府理财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经济秩序,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清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