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在铁岭市清河区第十届人大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富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细致的开展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揭示了政策-资金-资产-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并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为区人大监督提供了服务支撑,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彰显了审计担当。
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度,经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在全区各预算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年初的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7976万元,完成区人大审议通过调整后预算收入的99.8%,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和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收入10946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69021万元,完成区人大审议通过调整后预算支出的95.32%,加上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支出10946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9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收入9005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433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合计支出为900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2万元、上年结余84万元,合计收入17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际完成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4万元,合计支出为17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0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际完成10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缺口141万元。缺口部分通过一般预算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弥补,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截至2022年末,清河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7771.80万元。2022年,债务还本付息2347.92万元,其中本金1.48万元,利息2346.44万元;新发行债券8332万元,其中融资转贷6133.48万元,新增债券2200万元,发行费6.03万元,服务费0.42万元。当前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全区财政收入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支出保障高效有力,积极财政政策落到实处,审计整改也得到有效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争取资金,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全年争取到位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7亿元,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安排扶持企业资金1126万元、累计减免企业税负0.96亿元,协调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0.51亿元、个体工商户新增贷款1.03亿元,有效夯实了财政发展基础。
——关注民生,促进民生福祉日益改善。全区民生类支出6.25亿元,拨付资金1040万元统筹拓展扶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安排资金2430万元全力筑牢新冠疫情防线;落实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547万元,进一步兜实兜牢乡(镇)街“三保”保障基础。
——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改革,全区2022年部门决算编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部门预决算标准化、规范化进程稳步提升;切实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不断优化体制机制,稳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扎实做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尾,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
——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审计整改成效。2018—2022年度,区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项目103个,审计发现问题358个,在区人大监督和区审计机关的督促下,已完成整改312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4个,已完成部分整改28个,尚未进行整改14个,整改率达到90%以上(含已完成部分整改的问题),特别是区财政及相关部门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或需持续进行整改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期限,使审计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尽管区财政按照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工作报告,科学统筹安排区本级财政预算,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促使预算执行质效逐年提升,特别是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有效规范了各预算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2年末,清河区财政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19675.54万元。
(三)未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截至2022年末,清河区财政未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180.71万元。其中:存量资金-教育局8.50万元;2020年收回存量资金10.01万元;收企财股退回上级收回专项资金162.20万元。
(四)政府采购未编制年初预算。2022年,区财政政府采购预算内支出258.56万元,未编制年初预算。其中:工程类110.16万元,货物类148.40万元。
在预算执行审计期间,我们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全面筛查,实现了预算执行审计数据分析全覆盖,延伸核查了27家单位,并对区总工会、区水利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3家单位进行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现场审计。从审计结果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区总工会
1、固定资产未入账25500.00元。2022年区总工会购买有机鱼大赛活动用工作台2550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2、 不合理支出1510.00元。2022年区总工会报销区内差旅费1510.00元,均为区内打车费用。
3、经费超支挂账20814.35元。截至2022年末,区总工会经费超支挂账20814.35元。
(二)水利局
1、不合理支出6540元。区水利局防汛办开通移动专线电话卡135张,只正常使用29张,废弃的106张电话卡未及时注销,仍支付月租费,截至2022年末已累计支付6540.00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2、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7258.83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区水利局农村信用社账户利息期末余额27258.83元,在暂存款明细账上挂账,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编制与决算草案差异较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年初预算编制为83.64万元,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为329.82万元,超出预算246.18万元。
2、虚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2994.44元。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末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2994.44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户中。
3、挤占拥军优属专项资金4006.00元。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占用拥军优属经费4006.00元用于支付烈士陵园维修费用。
三、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1、2022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虚列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8634.00元。
2、截至2022年末,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虚列资金合计31850.00元。其中:强制捕杀款21850.00元、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0000.00元。
4、截至2022年末,张相镇经管站虚列资金合计318799.60元。其中:农村改厕资金11658.00元;村级党建经费141483.60元;垃圾运行费145658.00元;丰收节民族展10000.00元;防灾款10000.00元。
5、挪用专项资金。2022年,区医院挪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款用于偿还药品和试剂欠款70万元。
6、截至2022年末,清河高中建校时期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目管理。
7、2022年,2名财政供养人员不符合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违规申请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违规享受财政贴息0.4万元。
四、区审计机关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截至目前,区审计局按照审计工作“一盘棋”要求,坚持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效利用“大数据”审计优势,紧紧抓住市局现场指导的难得机会,重点加强了政府投资、资金管理、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审计监督。
(一)政府投资领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2022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引用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1号)已于2017年废止。并且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工程和安全设施分项工程,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仅要求施工企业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未对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作出要求。
2、部分工程多计工程量。经现场审计抽查测量发现,2021年聂家乡喜鹊沟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多计工程量38.28㎡,铺设透水砖及下砂垫层多计工程量140㎡;聂家乡喜鹊沟村沥青混凝土路及路边沟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多计工程量353.95㎡。
3、部分工程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经现场审计抽查测量发现,2021年杨木镇养马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部分围墙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二)资金管理领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清河区房屋维修基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没有按照规定方式理财。截至审计时,清河区房屋维修基金与其他专项资金在同一账户下管理,并将其中的2000万元资金定存到开原农发行,不符合国家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相关规定。
2、冒用死亡人员身份结算医疗费用。2021年至2022年,区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4名已死亡人员支付医保待遇,涉及就诊总费用0.37万元。
3、违规支付限制用药总费用0.19万元。2021年,区医保经办机构向1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舒血宁注射液费用0.19万元。
4、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收费0.37万元。有2个基层医疗机构在对患者收取一般诊疗费的同时,加收静脉注射、静脉输液费用,共计多收取0.37万元。
(三)民生保障领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截至2022年末,区财政未拨付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257万元。
2、欠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单位统筹部分。截至2022年末,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空到账”缴费12559万元,未足额安排或缴纳。
3、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1.32万元。2021年至2022年,1家定点医疗机构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1.32万元。其中,重复收费1.28万元。
(四)营商环境领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兑现铁岭市助企纾困“双十条”政策承诺的奖励政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铁岭市安排专项资金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双十条”先进单位给予奖励,截至2023年6月16日,仍有46.8万元奖励资金未拨付到位,涉及9户企业。
2、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3年5月30日,区人社部门未发放2020年度和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及2022年度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共涉及企业21户、资金43.8万元。
3、支持消费复苏政策落实不到位。2022年,辽宁省安排专项资金对餐饮、住宿、零售、批发行业企业的成本性支出给予补助,截至审计时,区商务局仍未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未落实该政策。
4、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区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未按规定审定工资保证金,导致施工方辽宁博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存储工资保证金2.8万元。
五、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审计建议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机关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区政府要求审计机关认真督促整改,我们也将如期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由于细化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引发,二是由于受历史原因影响或其他因素所限而生,三是由于各级财力不足层层挤占或挪用上级专项所致,四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执法监督不力或执法不严导致,五是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财务人员不负责任造成,六是由于新官不理旧账或对上级政策学习理解不透引起,鉴于以上原因,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区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拨付力度,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继续诚恳的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的为清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站告捷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