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清河区审计局 时间:2024-09-05

——2024年828日在清河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清河区审计局局长  富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年初以来,为使国家审计更好服务于人大预算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区审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专题安排了8个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并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效利用“大数据”审计优势,紧紧抓住上级审计部门现场指导的有利时机,依法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重点揭示了财政管理、政策落实、建设项目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审计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区人大监督提供了服务支撑,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彰显了审计担当和作为。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度,经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在全区各预算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年初的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度,区人大审查批准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00万元,实际完成2017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和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收入151329万元;预算支出66138万元,实际完成7079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支出15132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度,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0万元,实际完成8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收入14032万元;预算支出4000万元,实际完成808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支出1403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度,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4万元,合计收入2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60万元,年终结余76万元,合计支出23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3年度,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134万元,实际完成11779万元;预算支出11895万元,实际完成1199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缺口214万元。

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1871.15万元,其中当年发行债券33139万元(偿还存量债务资金17000万元,再融资转贷资金9039万元,新增债券资金7100万元)。2023年当年还本支出9039.65万元(再融资转贷支出9039万元),支付利息2334.04万元,发行费及服务费26.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全区财政收入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支出保障高效有力,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综合施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深挖增收潜力,强化征管措施。二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全年累计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6.59亿元。三是大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100万元,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措并举,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年“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5.26亿元,不断完善了覆盖区乡两级的“三保”保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偿债责任,提早预警、妥善处置。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年投入16303万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突出重点,夯实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完善乡(镇)街收入分享、基本财力保障等体制政策,提升了区级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二是加大财政监督核查力度,依托“一体化”系统,规范了预算单位和乡(镇)街财务核算管理,提升了全区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开展了公务车辆清查盘点工作,并将车辆全部纳入公务用车监管平台管理,提升了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能够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区本级财政预算,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促使预算执行质效逐年提升,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截至2023年末,挤占专项资金42162万元。

2.截至2023年末,非税收入400.84万元未及时缴库

3.截至2023年末,区财政资产经营公司应缴未缴预算款43.13万元,其中拍卖砂石款24.45万元,鑫顺气体有限公司购置土地款18.68万元。

4.2023年,区财政超预算支出2054万元,其中开草线公路占地补偿款914.175万元,鑫太阳公司赔偿款300万元,政府采购94.24万元,其他工资及行政运行745.58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利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数据进行了全面筛查,延伸核查了22家单位;现场审计了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档案馆等3家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从审计结果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特别是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有效规范了各预算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区司法局在对向阳司法所改造项目中多列支出1850元;区档案馆以外出开会名义虚列出差补助费900元。

2.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3家单位购置的办公物品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但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区统计局1046.00元、区司法局17050.00元、聂家乡政府15250.00元。

3.固定资产账账不符。区司法局2023年末账目中记录固定资产总额677765.00元,与区财政固定资产软件系统中864741.82元数据不符,相差186976.82元。

4.滞拨专项资金。区统计局未及时拨付五经普“两员”补助资金37500.00元;张相镇经管站滞拨党建经费88148.80元。

5.挪用专项资金。区档案馆挤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599.00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支出;区教育局挪用中高考报名费14283.72元用于支付铁岭市教育基金会捐赠款。

6.虚列专项资金。区农业农村局虚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270086.40元;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虚列重大病虫害委托业务费24468.00元;区民政局虚列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款150000.00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虚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2100.00元;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虚列垃圾转运站建设资金37317.27元;张相镇政府虚列自然灾害体系建设资金34000.00元。

7.预算执行不够严格。2023年,区教育局经费超支挂账8890.97元;区工信局在办公费科目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4628.50元。

8.零余额转入基本户。2023年末,红旗街道办事处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基本户,金额合计31881.36元。

9.坐收坐支财政收入。张相镇人民政府坐收坐支林业工作站房屋租金收入4000.00元。

10.整改资金未及时上缴。截至2023年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补助补贴问题整改资金22875.00元上缴区财政。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扶残助残政策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聚焦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截至2024年4月底,全区有4名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员未享到补贴待遇。

2.向已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至2023年,区残联向5名已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0.2万元。

3.向已死亡人员发放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2022至2023年,区残联向1名已死亡人员发放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额0.31万元。

(二)粮食生产保障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以下问题:

1.违规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区农业农村局向15户已整户消亡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1.32万元,目前款项已全部追回;向土地确权为非耕地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补贴6.1亩,金额0.1万元。

2.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人员年龄过高。2022和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人员有6人超过60周岁,年龄最大的为68周岁,不符合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的规定要求。

(三)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3年,全区共收取污水处理费606.21万元,支出3555万元,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除此之外,审计调查还发现以下问题:

1.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2021至2023年,区内特种行业,如浴池、洗车厂等共计16家污水处理费均按非居民标准征收,未执行特种行业征收标准,少收取污水处理费9851.28元;2021至2023年,区内45处建筑工地均未收取污水处理费。

2.未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区住建部门未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未编制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及城市污水处理费使用计划、未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较好地发挥了维修资金应有效益,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以下问题:

1.未公开招标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区财政将资金存放2家以上银行,不符合专款专户的相关要求。

2.挪用住宅维修资金133.92万元。其中挪用83.92万元用于财政周转金办公室;挪用50万元用于紫金苑小区办电及电梯安装费用。

以上问题,区审计机关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提出了整改意见。区政府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我们将按照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如期报告落实情况。

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区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项目21个,出具审计报告16份,审计发现问题63个,涉及问题资金24999.7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4条,下达审计决定书9份,移送问题线索3件。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政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国家政策补贴、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截至2023年12月末,在区人大监督和审计机关的督办下,已完成整改49个,分阶段进行部分整改7个,其中促进相关部门按要求拨付专项资金7084.33万元,收缴入库财政资金40558.83元,退还违规收费资金40100元,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项,追责问责2人。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机关将持续进行跟踪督办,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强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

五、审计建议

  •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 各预算单位要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四)部门一把手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克服困难因素影响,消除过关心态,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诚恳的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立足监督,强化服务,更好的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