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搞好社区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社区发展社区服务组织,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3、管理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
4、开展群众性法律常识、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保健、体育等普及教育活动,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搞好街道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园林、环保、工商、路政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6、参与辖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造、旧房拆迁、住宅建设、开办市场、兴建商业网点的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工作。
7、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及违劣青少年的安置、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8、负责辖区内社区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暂住、流动人口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统计、税务、物价、防空、房管、防汛、信访、拥军优属、民事防护、防震减灾等项工作。
10、负责街道经济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