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站、矿、场),确保我区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现对我区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4--76119229
企业名称 | 年货运量(万吨 ) | 源头货物名称 | 企业法人 | 地址 | 监管单位 | 监管人员 |
政府 | 单位 | 政府 | 人员 |
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5 | 粉煤灰 | 杨辉 | 清河区虹光街31号 | 清河区政府 | 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 | 刘锦辉 | 李 鹏 齐明臣 |
辽宁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30 | 复合肥 | 李华波 | 清河区园区工二街 | 清河区政府 | 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大队 | 刘锦辉 | 李 鹏 齐明臣 |
清河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