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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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建议

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1-18 15:23:26

  封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铁岭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经请示区政府批准,同意将第十三个月工资、2021年调标后基本工资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从2022年7月起执行,月人均增加公积金80元,现已完成审批工作。

  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