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主题分类: 文化旅游
发文机关: 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3 15:23:12
标  题: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清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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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清河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普查遗址92处,其中有12处遗址点消失,目前我区有不可移动文物名录80处。其中,各时期古遗址33处、敌台烽火台30处、烈士陵园2处,古建筑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现予公布。

  我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这些遗迹遗物体现了古代先民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给我们留下了具有历史价值、经济价值的宝贵财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宣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使我区古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

  附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清河区文物名录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清河区文物名录

  2009年3月24日—3月 27日)

序号

文物名录

1

关家屯大台山烽火台

2

条子沟烽火台

3

周家沟建筑址

4

李仑山烈士墓

5

北大庙遗址

6

打车沟大台山烽火台

7

道东地遗址

8

北上岗子地遗址

9

六天地遗址

10

馒头山烽火台

11

大顶山烽火台

12

城子地遗址

13

西窑地遗址

14

西窑地窑址

15

大园子地遗址

16

南山上地遗址

17

九社水渠

18

大墙外遗址

19

北砬根遗址

20

东门外道上遗址

21

石人沟台山墩台

22

王振民南沟墩台

23

廖家坟遗址

24

养马大黄岭沟墩台

25

王八盖子山遗址

26

台子沟房前地遗址

27

台子沟南烽火台

28

石坟沟地遗址

29

台子沟大小块地遗址

30

小西山烽火台

31

养马大屯“西天边”民居

32

清榆屯水库动迁趟房

33

放牛沟烽火台

34

高丽营子遗址

35

高家坟建筑址

36

后山南山遗址

37

火神庙遗址

38

城子地遗址

39

大台山烽火台

40

大台山俄军战壕遗址

41

郎玉峰故居

42

台子山烽火台

43

二台子遗址

44

张相屯房身地遗址

45

十八道冈子北烽火台

46

十八道冈子西烽火台

47

西台子烽火台

48

前马大石砬子遗址

49

斛米沟房身地遗址

50

石家堡子大庙遗址

51

马殿臣民居

52

何泽芳民宅

53

清河区烈士陵园

54

清河水库

55

汪哆罗束村烽火台

56

孟家坟遗址

57

马奎英房场遗址

58

张家沟沟门遗址

59

北沟碾盘地遗址

60

金家坟遗址

61

南山大沟遗址

62

红花甸子烈士墓

63

窑后地遗址

64

头道沟山烽火台

65

老郝家西沟山烽火台

66

东台沟北山烽火台

67

陈家大院

68

红土岭烽火台

69

湾子屯北山1号烽火台

70

湾子屯北山2号烽火台

71

湾子屯南山烽火台

72

吴家沟南山烽火台

73

南台烽火台

74

东沟山烽火台

75

红花甸子南台烽火台

76

吴家岭烽火台

77

广东山村东山烽火台

78

大荒顶子2号敌台

79

大荒顶子1号敌台

80

大荒顶子3号敌台

解读 unscramble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实施,周密组织部署,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总体目标:

  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主要内容: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和改善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经过5年的努力,从2007年4月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于2011年11月全面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丰硕成果。为准确保证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精准性等,现向发布了清河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和已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的基础数据:全区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80处。其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1处,复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9新发现登记占登记总量的76.25 %;从类别构成方面:各时期古遗址33处、敌台烽火台30处、烈士陵园2处,古建筑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构成了一个丰富的文化资源宝藏,在协助领导机构科学决策、推动文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这次普查进一步廓清了清河区不可移动的基础信息和翔实数据。其中包括总量、分布、类型、年代、所有权、使用情况、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破坏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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