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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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河区九届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城区宠物饲养管理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21-09-23

   关于清河区九届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王翀、杨丹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城区宠物饲养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我局积极组织民警开展此项工作,一是加大文明安全养犬的宣传。发放《致广大养犬居民一封信》1000张、张贴宣传海报100张、悬挂文明养犬条幅5个到各小区、村屯、广场、农村集市、乡镇街道、城区早夜市农贸市场和养犬重点管理等区域进行宣传,呼吁市民提高爱护环境意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巡查的力度。联合城市管理部门针对集中的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段进行执法巡查。对发生禁止溜犬的公共场所溜犬、禁止溜犬的时间内溜犬、遛犬不栓绳、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行为的23人,当场进行说服教育。三是拟确定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8月22日,我局与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再次沟通,重新提交《清河区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函》,然而发改委答复没有权利审批养犬管理费,《2018年辽宁省定价目录》中没有此项收费标准。我局又与市局治安支队沟通交流后得知,2021年10月将重新向发展和改革局请示养犬管理费标准,各县市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