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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清市监函〔2023〕2号
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张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认真规范区内餐饮行业,每年利用食品安全周进行宣传、培训。目前区内业户186户,均取得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小摊贩的整治上,食安办严格规范小摊贩办证制度,要求向阳街道与红旗街道对其片区小摊贩业户办理小摊贩食品备案登记工作,并发放登记卡与承诺书,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间,加强对纳入管理的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
二、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一方面,认真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举办培训班、会议要求等方式不断强化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对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幼儿园)的食品留样工作不规范、留样食品与其它食品混放、留样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留样份量不足,记录不完善等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三是按照校园专项抽检计划,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对蔬菜、大米、白面原材料、抽样检测工作,合格率100%。
三、对“农村自办宴席”的行为,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相分局已和杨木镇、张乡镇、聂家乡食安办协管员取得联系,发现有“农村自办宴席”的情况,各乡镇食品协管员登记报给张相分局,监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指导,主要是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操作过程进行指导,确保百姓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