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210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清河区政府办 时间:2024-08-17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宫妍红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使用维修资金的建议》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事关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物业企业的正常运行,需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的认知,确保维修资金使用的正确性。

  一、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

  清河区严格按《铁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程》执行,区住建部门房产管理办公室接到维修资金申报时,第一时间会同区财政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进行现场查看,符合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或应急维修的,立即履行审批手续,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区住建部门和区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区财政评审中心负责第三方金额评审及审计监督,确保资金正规使用。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将维修项目、维修金额、质保期、监督电话等在小区公示栏、各楼体信息栏进行公示,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做到维修资金使用的公正透明。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让广大业主正确了解维修资金的功能及使用方法,我区加大普法力度,通过拉条幅、发宣传单、业主微信群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广大业主积极参与进来,发挥维修基金应有的保障作用。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43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