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e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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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依法悬挂国旗的建议

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1-16

  对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李永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悬挂国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提案中指出有些单位悬挂国旗出现了褪色、破损现象,问题很客观、很有针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而悬挂国旗就是最直接的表达方式。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热爱国旗、尊敬国旗、保护国旗意识,进一步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宗旨观念,针对您的提案在今后工作中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明确要求悬挂国旗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做好国旗悬挂工作。

  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不定期检查辖区是否存在升挂破损、褪色的国旗,及时纠正不规范悬挂国旗行为,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升挂国旗的管理工作,杜绝出现旗帜褪色、破损、歪斜或者裹卷在旗杆上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其现场整改。

  三是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网络平台宣传普及《国旗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了解,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爱护国旗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共同营造全社会维护国旗尊严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国旗知识,引导干部群众养成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国旗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各类行为。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加大对悬挂国旗的监督力度,重点针对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等问题,及时纠正和责令整改。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